关于企业社会责任与财务目标关系探析(2)
2013-08-07 01:12
导读:由此可见,拥有正确的责任观,企业能树立兼顾各方利益的目标,进而影响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同时社会责任能大幅度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企业社会形
由此可见,拥有正确的责任观,企业能树立兼顾各方利益的目标,进而影响企业内部治理结构,同时社会责任能大幅度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企业社会形象,这些都无疑为企业创造了价值,朝着企业财务目标迈进,创造良好的经营业绩。因此,企业应该把社会责任纳入到组成企业财务目标的因素中,企业在这样一种目标下的行为才是与当今和谐社会相匹配的。所以,企业财务目标是追求“利润/价值最大化”,这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但企业追求目标的行为要受到社会责任的约束,符合社会和商业的规范,这也是必须的。可以这样理解,对目标的追求保证企业不断发展壮大,而承担社会责任又保证着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企业的利益相关群体以及整个社会也越来越好,因此,这是一种企业与社会双赢的关系。
三、企业财务目标与企业社会责任的冲突与协调
站在“人假设”理论的角度,企业是一个以盈利为目的的生产经营单位,价值最大化是其经营的最终目标,以追求利润为天职,为此而“不择手段”。然而,作为庞大经济体系中的一员,企业还背负着实现社会利益最大的义务,这绝非企业的原始动机,在企业或企业家的意识中,社会利益通常不会被他们时刻放在首要考虑的位置上。
长远来看,企业财务目标与企业社会责任是一致的,但从表面或短期来看,社会责任的承担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股东财富,而逃避社会责任,甚至伤害社会利益,反而会提高企业的价值。譬如,在生态问题上,企业的有害行为主要表现为利己行为和短期行为。利己行为主要表现为: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只顾及自己的利润,而不考虑环境代价或环境,企业对环境的破坏和潜在的威胁。其根源在于,对企业而言,利润归自己享有,环境代价却由社会承担。企业的短期行为主要表现为: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只注重眼前利益,并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获取眼前利益,如把相对稀缺的资源用于低收益生产,破坏稀缺资源的持续利用等,企业短期行为对环境造成的破坏虽是潜在的,但有时却是巨大的。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编辑) 对一个企业而言,周围环境的好坏并不是由它自身所能决定,而是由政府、居民、企业共同创造的,没有良好的社会秩序,没有全社会范围内的理想和价值观的,没有国家的扶植和资助,没有社会居民提供的劳动力和消费能力,一个企业要想顺利成长是不可能的,这是企业必须讲求社会责任的外部原因。而我国目前信息不完全、不统一、倡导企业社会责任的氛围没有形成、行业自律缺乏、社会组织欠发达、政府职能转变未到位以及法制不健全等因素的普遍存在,导致企业社会责任缺乏应有的约束力,使现实生活中经常出现诸如“苏丹红”食品、接连不断的矿难等逃避企业社会责任的事件。
当企业面对意味着一定成本的企业社会责任时,如果履行与否都不影响企业增加近期或远期的利益,或者抑制近期或远期利益的减少,绝大多数企业会选择不作为。可以断言,企业在现阶段基本上不具备与生俱来的履行社会责任的基因。当企业所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如果没有转化为相应的约束力,不能使享有权利却逃避责任者遭受惩罚,不能使不履行社会责任者得不到相应的社会资源(也即权利),企业社会责任就会名存实亡。
综上所述,我们得知:企业与社会存在一种共荣的关系。企业作为整个社会发展中的一个“细胞”,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法人,在竞争性的经济制度中,除谋取本企业的最大利益外,还应当和社会生活中的自然人那样,在享有一定公民人身自主权的前提下,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和义务,不但要讲对国家的贡献,而且要对社会和公众的利益负起责任。实践证明,那些容易被消费者和社会认可的企业都是比较重视社会责任的企业。对于企业来说,承担社会责任并不仅仅增加其成本,也会为其带来潜在的收益,接受企业社会责任的观念,并积极地行动起来,平衡好企业的社会利益和经济利益,必将为自己带来无限的发展契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