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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壳”资源的经济学分析 (1)(2)

2014-01-09 01:01
导读:简而言之,政府行政干预证券市场是“壳”公司形成的重要原因。 二、 我国“壳”公司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制度背景 如前所述,我国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实

简而言之,政府行政干预证券市场是“壳”公司形成的重要原因。
二、 我国“壳”公司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制度背景
如前所述,我国对证券市场的管理实行了严格的准入限制,证券发行实行严格的审核制,即证券发行人在发行证券时,不仅要以真实状况的充分公开为条件,而且必须符合有关 法律 和证券管理机关规定的必备条件,证券主管机关有权否决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发行申请。另外,我国为控制上市规模,实行“总量控制,限报家数”,并且进行额度分配, 企业 进入证券市场相当困难。但是,我国上市公司又具有政府授权的许多特权,比如低成本地筹集资本金、税收优惠、产品广告优势等。由于我国股份制的特殊性,多数上市公司 中国 有股占绝对控股地位,而且我国企业破产困难,上市公司的资格几乎是“终身制”。上述种种垄断利益,使得企业产生寻租行为,采用各种手段打通各级主管部门,其成本相当高昂,远远高于公司正常发行股票的费用,有的甚至违法争取发行股票并上市。多数企业在寻租无望或者觉得寻租成本过于高昂时,便转向上市公司中的“壳”公司,对它们进行兼并收购以实现借壳上市,从而对“壳”公司产生了市场需求;作为“壳”公司来说,它们希望优势企业注入以改变自身的劣势,从而使“壳”交易得以可能发生。
三、 上市公司“壳”资源存在的客观性与长期性
首先,在我国现有的 经济 制度下,政府承担着宏观调控和管理国有资产的责任,这是由我国的产权制度和市场体系不健全所决定的。在资源配置上,市场的基础性地位还没有完全确立,政府仍保留对一些重要资源,特别是公共产品的处置权。事实上,就是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政府仍然拥有对公共产品、公共资源的优先配置权。与此相联系,在经济体系运行过程中,宏观决策权就有了某些集权的倾向 ,加上制度、法律的约束弱化和低效,政府行政干预的某些非理性偏好,特别是在信息不全面的情况下(事实上不可能达到信息的对称和全面),表现出某种不确定性。这样,政府行为选择存在着两难:一方面为使市场稳定,避免大起大落对整个经济体系的冲击,必须强化市场控制,提高市场进入的门槛和防范可能的市场风险,于是规范和数量控制方式便会出台,对同样性质的市场竞争主体就不可避免地产生不平等。另一方面,市场化改革趋向又要求健全的市场体系,市场作为资源配置的基础主体要求减少政府非理性的行政干预,由此产生了政府与市场的相互博弈过程,“壳”资源存在便有了政府与市场两方面的制度基础。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其次,资产收益并不是一成不变的,随着市场环境的改变、技术进步和制度创新,资产的收益性也会发生变化,出现了同样存量或增量的资产收益的差异性,产生了资产流动的要求,而“壳”资源正好能满足这种流动性的某些需要。而且,不同的资产在不同的壳中流动也需要借助一定的手段,而“壳”资源的存在能减少资产流动的某些制度成本、风险费用和财务成本,因此,“壳”资源的存在具有客观性。
随着《证券法》的实施,我国证券市场将逐步规范,我国的“壳”公司的供求数量也将发生变化。一方面,《证券法》规定从1999年7月1日起,股票发行由审批制改为审核制,取消了额度管理的限制,这是向完全的注册制转化的过渡措施。这样公司发行股票的难度将会变小,对壳的需求将相对减少。但借壳上市的动机是多元的,只要直接上市的成本高于借壳上市而收益低于借壳上市,则对壳的需求依然会增加。另一方面,随着大规模的企业兼并重组,必然会产生大量的规模庞大的企业集团,对企业的业绩、抗风险能力将会有所提高,这样会使部分“壳”公司脱“壳”而出,从而又减少了“壳”公司的数量。因此从较长一段时期来看,我国“壳”资源依然是稀缺的。
需要说明的是,有的学者认为,若股票发行制度改为完全注册制,“壳”公司便不复存在。笔者不同意这种看法。事实上,“壳”公司在实行注册制的发达国家证券市场中依然存在,只是供求不同,对“壳公司”的利用有所差异。如美国依然存在处于夕阳行业、经营业绩不佳的“壳”公司,专门从事资本运作的投资银行常常用杠杆收购的方式,将其包装出售,赚取高额价差收益。进入80年代以来,这在美国相当流行。《 金融 结构与 发展 》一书的作者——雷蒙德·戈德史密斯便是杠杆收购的专家。但是,如果市场有了完善的退出机制,不同类型的“壳”公司命运各不相同,“实壳”和“空壳”公司部分会破产退出市场,部分会向净壳公司转化。“净壳”公司因没有不良负债,多半会被从事资本运作的企业重新包装利用。在这样的制度背景下,“壳”公司已不再是一种资源,这对我国来说,是一个较为长期的过程。换句话说,“壳”资源是证券市场在特定制度和一定发展阶段的产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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