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管理者收购(MBO)的思考&(2)
2014-06-01 01:17
导读:第四,内部职工股东也不关心公司治理。一二级市场的巨大溢价差额使得职工股东对公司治理的兴趣也不大。另外,我国的内部职工持股制度作为一项福利
第四,内部职工股东也不关心公司治理。一二级市场的巨大溢价差额使得职工股东对公司治理的兴趣也不大。另外,我国的内部职工持股制度作为一项福利措施可能并没有对职工起到想象的激励效果,这表现在:一是数额较小;二是只要具有公司正式的员工资格就可以取得股份。
由于我国上市公司股本结构中绝大多数股份处于不流通状态且多种股权形式并存及实力分布极不平衡的产权结构,导致上市公司在公司治理结构方面存在以下主要缺陷:首先,国有股权所有者的监督职能处于弱化状态,政府为减少代理成本对 企业 采取一些相应的行政干预,形成了我国上市公司的政府干预下的股东主权治理模式,结果使我国公司治理过程存在仍留有行政干预的痕迹,政企尚未彻底分离,政府行为的引入公司导致内部监控失去平衡,国有产权虚置导致内部人控制。其次,无法建立有效的企业家激励机制。在成熟市场 经济 条件下,股东对管理者的监督与制约是通过有效率的公司价值评定、公司控制权转移以及其他一些制度安排(如股票期权等)来加以实现的。规范的股份制度与股票市场可以通过一系列市场手段,如公司控制权之争、故意接管、融资安排等来变动公司的股权结构,特别是转移公司的控制权,以新的管理者组织制度达到以强制性约束公司管理者的治理失误,迫使管理者努力工作的目的。但在我国 目前 的股票市场运行机制下,国家股、法人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比重较大且不能上市流通,因而占总股本比重较小的流通股在股票二级市场上的买卖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发生公司控制权的转移。
3、MBO—优化上市公司产权结构的有效途径
通过MBO将上市公司过于集中的股权有偿转让给公司管理者,引起公司股权结构的变化,使上市公司管理者通过产权制度的这一重新安排,获得所管理公司由于经营业绩提高使公司二级市场股价升值的好处和参与公司剩余分配的权利,有助于公司股东和经营者之间的利益平衡。MBO公司往往是具有巨大资产潜力或存在“潜在的管理效率空间”的企业,通过管理者对目标公司股权、控制权、资产结构以及业务重组来达到节约代理成本,并给投资者超过正常收益回报的目的。MBO和一般公司收购在 内容 和程序上都有许多共同之处,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1)MBO的主要投资者是目标公司的经理和管理人员,他们往往对本公司非常了解,并有很强的经营管理能力。通过MBO,他们的身份由单一的经营者角色变为所有者与经营者合一的双重身份;(2)MBO主要通过财务杠杆来完成的,收购资金的来源需要大规模的债权融资和股权融资。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http://www.nseac.com) 显然,MBO作为一种制度创新,对于企业的有效整合、降低代理成本、提高经营管理效率以及 社会 资源的优化配置都有着重大的意义。公司在完成MBO后,其治理结构因产权结构的变革而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在其资产结构中,管理者的个人资产比例大幅上升;在权利结构中,管理者拥有了绝对的优势,其资产所有者和公司管理者之间的委托代理链被内部化,通过管理者对公司的收购,实现管理者对决策控制权、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的接管,从而降低公司委托代理成本;在公司实际运作中,由于管理者拥有对公司的绝对比例的剩余控制权和剩余索取权,他们会强化自我控制。因此,MBO实际上是对过度分权导致代理成本过大的一种矫正,同时强化了对公司管理者激励机制;对于非公有制上市公司而言,专业管理者的介入将推动家族式企业向 现代 企业转变,MBO可以有效促进非公有制上市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实现第二次创业和持续 发展 。
4、适当鼓励一部分上市公司进行MBO的尝试
现阶段已有30家左右的上市公司大胆地提出了各式各样的管理者收购计划(有的上市公司称之为经营者持股计划)。不少上市公司在年报中披露新年度经营计划时,不忘加上一句“要建立健全对高级管理人才的激励和约束机制”。由此可见,上市公司对于实施管理者收购(MBO)表现出较为强烈的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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