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我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产生原因与对策(2)
2015-01-16 02:17
导读:1. 2中国企业对社会责任心欠缺 尽管在我国东南沿海省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介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但有些厂家为了获得订单而应付检查,使得劳工标
1. 2中国企业对社会责任心欠缺
尽管在我国东南沿海省份已经有越来越多的企业介入企业社会责任运动,但有些厂家为了获得订单而应付检查,使得劳工标准的监察认证中存在着严重的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的问题。有相当一部分的企业为了通过检查认证而不惜向检查认证人员提供作假的工资单和工作时间记录,威胁工人必须按照企业规定口径回答检查认证人员的询问等。因为在国内以劳动密集企业为主、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情境下,企业对于员工的劳动保护和权益保障还远远没有达到标准。比如,我们的劳动时间大大超过认证的时间,我们的员工常常加班加点乃至很少有正常的休假时间;工人的劳动条件和环境依然不尽如人意,有的环境污染和有害物质超标,个人防护缺乏应有的设施和装备,工伤事故不断,中毒案件屡有发生;有的企业工资标准明显低于行业平均水平,有的甚至通过各种处罚性强制将其工资剥夺贻尽,也有的长期不发员工工资,导致企业欠薪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至2005年2月,仍只有54家中国企业获得SA8000认证。
2我国企业社会责任存在主要问题
目前我国企业社会责任问题主要集中表现在生产条件、生产安全、职业中毒、加班、劳动关系紧张、员工基本权益保障等六个方面。
2. 1劳动合同问题
根据调查,目前,外资企业、私营企业中有很多企业没有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员工在遇到如职业病、欠薪、辞退等问题需要投诉时,找不到任何凭据。根据调查,有些企业老板为了逃避员工职业病造成的法律责任,采取固定时期换一批员工,当员工的职业病或职业中毒发作的时候,他们已经离开了原来的企业,又没有任何凭据,给职业病和中毒事件的认定造成了很大的难度。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2. 2劳资纠纷问题
以深圳特区为例,劳资纠纷发生量大幅增长,重大劳资纠纷明显增加。2001年,劳动仲裁部门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为6 436宗,到2004年已上升为11 395宗,增长7700。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处理的重大劳资纠纷,由2002年的739宗上升为2004年的1 340宗。劳资矛盾产生的背景深刻、机理复杂,解决的难度大,劳动关系具有明显的经济性、社会性特点,稍有不慎,简单的劳资纠纷便有可能演变为急剧的社会冲突,影响到整个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2. 3生产安全职业健康问题
根据来自中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统计,2004年,全国31省(区、市)中,有12个省特大事故上升。其中特大事故发生较多的有:贵州(14起、209人)、山西(13起、251人)、四川(12起、234人)、湖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