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品牌授权经营的思考(2)
2015-06-30 01:11
导读:5、克隆仿冒的风险。一个“鳄鱼”品牌,在我国市场上就有新加坡鳄鱼、香港鳄鱼、法国鳄鱼;鳄鱼头标识既有朝左的,也有向右的。尽管这些“世界名
5、克隆仿冒的风险。一个“鳄鱼”品牌,在我国市场上就有新加坡鳄鱼、香港鳄鱼、法国鳄鱼;鳄鱼头标识既有朝左的,也有向右的。尽管这些“世界名牌”都拥有自己的合法身份,但大都没有在相关的品牌发源地注册,更没有在世界知识产权国际组织——马德里国际商标注册组织进行注册。因此这些克隆品牌在我国是合法的,在国际上却根本得不到承认。 三、如何正确地进行品牌授权经营
品牌授权的经营模式带来了品牌的商机,也凸显了没有品牌的危机。因此,作为授权方,应构建一套成熟的品牌授权体系。
1、对授权厂商的选择要慎重。要全面考核被授权者的资格,确立长远互利的合作关系,决不能谁交钱就给谁干。具体来说,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的因素。
(1)考查合作者的资金实力。潜在合作者的资金实力将是至关重要的考察因素。如果没有雄厚的资金实力,那么它就不可能承担起对品牌的建设和提升的重任,而只会从品牌原有价值中分享利益。
(2)是否拥有经营团队。除了品牌之外,经营团队是企业的灵魂。即使投资者拥有资金,如果其没有操作过实业(如张海收购健力宝),或者不拥有一支精干的经营团队,指望雇佣职业经理人是很难以成功的。毕竟,中国职业经理人生存和发展环境都还不成熟,更不要说职业经理人团队。
(3)对所选项目的操作方式。具体的操作方式是多种多样的。比如有的合作者会要求控股新公司,那么授权方要提前设定商标授权的使用范围和退出机制,否则会留下后患;有的投资方会选择以OEM的方式介入新的延伸业务,那么就要考察合作者的真诚度,要知道OEM是被授权方轻易进入的一种方式,此种操作方式产品质量、发货流程是很难以控制的,对品牌价值的提升度也是有限的。
(4)授权方和被授权方企业文化的相互包容性。由不同文化理念的多个企业共同经营同一个品牌,而且这种合作的各方又是独立自主的,其结果就会使同一个品牌逐渐地演变出不同的品牌形象出来,甚至是相互排斥的品牌形象。如果出现这种情况,可想而知,品牌的终结也就不可避免。因为文化理念的不同决定了经营理念的差异,而经营理念的差异必然对产品的质量、市场推广的行为以及服务的品质等等产生较大的冲击,从而容易导致市场对品牌认识的混乱,最终会大大削弱品牌的影响力。
此外,品牌的授权经营,还应考虑被授权方是否具有诚信的经营理念、是否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