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企业发展中的儒学因素(2)
2015-09-24 01:03
导读:马克思在《 政治 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说:“劳动是生产的主要因素,是‘财富的源泉’……” 韩国的出口商品在60年代和70年代初期大部分是纤维、鞋类
马克思在《
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中说:“劳动是生产的主要因素,是‘财富的源泉’……” 韩国的出口商品在60年代和70年代初期大部分是纤维、鞋类、成衣、胶合板等劳动密集型轻纺工业产品。进入70年代以后,在优先发展重工业时,仍然侧重发展了汽车制造、造船等劳动密集型工业产品。因此,劳动密集型商品仍然占制造业出口总额的75%,从而使韩国的出口加工工业为社会增加了较多的劳动
就业机会。从韩国就业人数增加情况来看,1963年全国就业总人数为766万人,1979年增加到1366万人。16年里增加了600万人,其中制造业就业人数增加了 251万人。假如以每个劳动力平均每年创造剩余价值1元计算,那么,1979年就比1963年增加600万元的利润。 何况每个劳动力平均一年创造的利润不只1元,所以增加的利润是可观的。
由于韩国采取了增加劳动投入量、低工资的粗放型经济发展方针,充分的利用了社会上的闲置劳动力,减少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这些劳动力为社会创造了更多的财富,加速了经济增长。
韩国企业中体现的儒家伦理观与首先考虑纯粹个人的私人利害关系,与力图维持契约社会的西方自由主义的个人主义不同。它不是关注个人筹划的利害关系,而是为实现社群的和谐安定,一方面强调“指导者”(君子)的学习和“反省式思考”,另一方面强调在一个社群中由于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不同的作用,因此,格外“关怀”(恕)和“自己”有关系的周围的“他人”。儒家的伦理观,要求通过社群的需要来实现自己的作用,规定个人义务。二、韩国企业文化是家族式的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洞察企业成员的思想、行为的方向,分析和与预测经营体制、经营战略、劳资关系以及其经营体系的现象和方向的基础。企业发展到一定水平,如果不加强
企业管理和企业文化,就会导致经营危机。韩国企业的文化是将西方的科学精神和韩国的人文精神相结合在一起的企业文化,是具有韩国特色的企业文化。
中国大学排名 韩国企业家属下拥有一些现代化企业,其资本归企业创业主或其家族所有,并由他们掌握着企业的经营大权。因此,不存在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现象。在韩国工业中,体现最多的是权威主义的主导模式。具海根在它的著述中,通过工人对他们日常事务的描述,生动地揭露了雇主行使的家长制权利。
“下班时间快到了,我听到老板重复着同样的话:为了你们和为了公司,我不得不让你们在晚上也工作。所以即使你们可能有一些抱怨,但请你们努力工作。你们年轻的时候越努力工作,年龄大一点的时候就会生活得越好。” 企业主即不用征求工人同意,也没有做出特殊的激励和提供补偿,像传统家长一样,他对下属行使着绝对权力,并预期他们将完全服从并得到他们的忠诚。对工人的专制控制并不只限制在工作和工作时间,还涉及控制个人空间和工人的身体。工厂工人,不管她们是在小作坊工作还是在大的集团企业那里工作,他们的私人生活领域包括穿着、发型、人际关系甚至上厕所等都时刻处在控制之下。这种专职权威在主要雇佣青年女工的小企业中最容易看到。不过,较大的、有男工主导的产业部门企业中的权力关系的基本性质与这种模式大同小异——工业权威同样是独裁、家长制和专制的,就像服装和纺织行业中的女工一样,重化工业中的男工业受到专横的独裁管理人员以深深的鄙视态度对待。企业主要求企业成员生活中应具备的品质和德行则是诚实、勤勉、责任感、合作精神等。
正是由于这种产业化初期的家庭经营方式依然残留在现代企业,大家族制度扩散到企业经营,企业文化带有很浓的家庭色彩,甚至可以夸大的说,企业=家庭,企业文化=家风。李庆臻和金吉龙在合著的书中指出:韩国企业往往用“社训(企业宗旨)”的形式把经营理念明文化。韩国的企业的“社训”中表现出来的经营理念,不外乎如下4个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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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为人观,有两个类型:强调品德的为人观;强调开发的为人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