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企业工会地位边缘化的原因及建议(1)(2)
2015-09-25 01:44
导读:国有企业工会之所以出现软弱涣散的状况,是与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有关。用什么机制可以使最有才能的人占据经营者岗位。是企业经营者的选择机制问题
国有企业工会之所以出现软弱涣散的状况,是与国有企业的经营机制有关。用什么机制可以使最有才能的人占据经营者岗位。是企业经营者的选择机制问题。根据“经营者应当由真正承担风险的资产所有者选择”这一现代企业理论原则,在西方典型的大股份公司中,其股东是公司资产的所有者,也是公司风险的最后承担者。他们通过契约控制权的授权过程,将“决策控制权”授予了所有者的代表——公司董事会。使其拥有选择经营者的权利。但是,在我国的国有(股份制)企业中,却存在着一种特殊的经营者选拔机制——行政委任制〔2〕,它将本应属于企业自身完成的行为强制交由非企业主体——上级行政部门来执行,即企业的经理人员由上级主管部门选择和委托,即使存在董事会任命的方式,也不能脱离政府最终确认的程序〔2〕。这样的企业,通常工会主席只是公司党委成员之一,而且根本没有多少权力可言,更谈不上维护职工的权益〔3〕。
(三)民营企业工会状况
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里的“职工”,当然应该包括民工在内。民营企业绝大部分没有工会,有的甚至连员工基本保障都没有。目前民企的职工权益,很多要看企业老板的良心。近年来,企业拖欠、克扣职工工资、擅自延长工人劳动时间、擅自解除劳动关系、拒不为工人缴纳“三险”等现象司空见惯,对工人搜身、体罚、非法关押也屡见报端。《南风窗》〔4〕曾报道一名新华社记者一份专门针对拖欠民工工资的调查结果。调查显示:在北京、浙江、安徽等地随机抽查的80位民工中,有72.5%表示,他们的工资不同程度地遭到拖欠。民工们的血汗钱被侵吞、拖欠后,60%的民工选择用反复找老板,直至给老板找麻烦的方式来讨工资;10%的民工表示只能通过吓唬等手段对老板形成压力;另有15%的民工辛酸地表示,要不到钱就认命了;只有一名民工选择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这说明,在民工们的心目中,还没有一个有效的、可信赖的劳资纠纷协调机制,以至于大多数民工只能采取法律途径之外的、成本高昂的甚至接近违法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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