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我国企业内部控制(2)
2016-09-22 01:19
导读:再次,受利益冲突各方的影响。对企业而言,利益冲突方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与企业利益,一般职员与企业利益。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因为利益驱动,当
再次,受利益冲突各方的影响。对企业而言,利益冲突方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与企业利益,一般职员与企业利益。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因为利益驱动,当他们失去了对企业的忠诚时,便会对企业产生一种极大风险。对企业的利益产生致命的威胁。当一般职员失去了对企业的忠诚时,他可能会选择一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例如,假定一个企业采购部门的职员被供应商贿赂,他在选择商品时,潜在的利益冲突会促使这名职员对公司所规定内部控制制度置之不理。所以内部控制在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同时应兼顾各方利益。
(四)忽视非常规业务和情况的变化
大多数内控制度是对常规业务的控制,只适用于正常且经常反复出现的业务事项,忽视了非常规业务,而不能对例外事项(包括意外事故)进行控制。还有在情况发生变化时,原来的内部控制已过时失去效果,无法控制其错误和舞弊的发生。
三、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现状
(一)企业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缺乏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
我国企业内部控制起步较晚,不少企业管理层内部控制意识薄弱,其认识落后于现实的需要,对内部控制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为内部控制只是形式上的东西,就是成堆的手册、各式各样的文件。因而大多企业未制订完善的、成文的内部控制制度;虽然有些企业已经制订出相应内控制度,但大多也只是停留在“挂在嘴上、写在纸上、贴在墙上”给人看的表面形式上,目的是为了应付相关部门的检查、审计,制度的落实方面问题很多,实际执行的很少,在执行过程中也没有与之配套的方法和措施,执行过程中不检查、实际执行效果也不考核,奖惩制度不到位,使内部控制制度流于形式走过场。有时内部控制制度是随企业领导者的意志为转移,执行的结果如何,最终取决于领导者的态度。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二)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控股股东控制现象严重
内部控制与公司治理有着紧密的联系。公司治理结构是促使内部控制有效运行、保证内部控制功能发挥的前提和基础,是实行内部控制的制度环境;而内部控制在公司治理结构中担当的是内部管理监控系统的角色,是有利于实现企业经营管理目标的一种手段。我国存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操纵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串通现象,关键人集控制权、执行权和监督权于一身,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形同虚设。这样,控股股东或少数关键人就能操纵公司的财务报告,提供虚假会计信息。这种现象虽然在上市公司中已有所改变,但从公司制企业总体来看,仍普遍存在。
(三)组织机构设置不合理,信息与沟通渠道不畅
不少企业还仍然沿袭着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机构设置,企业普遍存在机构臃肿、管理层次多、工作效率低的问题。另外,企业在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