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2)
2016-12-25 01:12
导读:当前,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市场配置为主的原则。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实质意义上是国有资本的重新配置,在市场经济日臻完善的新形势下,对国有
当前,产权制度改革应坚持市场配置为主的原则。国有企业的产权制度改革,实质意义上是国有资本的重新配置,在市场经济日臻完善的新形势下,对国有资本的“进与退”和“有所为、有所不为”,政府在定政策,企业在定方案中应该充分考虑市场规律、市场机制和市场取向。国有资本在一个企业是否“全部转让”或“部分转让”,关键要尊重市场的供求规律和竞争规律。市场竞争中处于劣势的行业和企业,不“退”不足以解决国企深层次矛盾的企业要抓紧推进资本退出的产权制度改革。反之,对市场中的强势企业,无论其是否是竞争性行业,则要通过产权制度改革吸引外部法人参股或股票上市等形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也可通过资产置换、投资入股等方式,进一步扩大国有资本的影响力、控制力和带动力。可见,从实际出发,“具体地解决具体问题”应作为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基本指导思想。既要防止“按兵不动”,又要防止行政干预的“一刀切”、“大撤军”式的出售和转让。
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一个核心问题是国有净资产的重新配置。为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国务院成立了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专司国资管理职能,与此同时《国有资产法》正抓紧起草。当前,在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尚未健全的形势下,产权制度改革涉及的国有资产的权属变更,应依法办理显得尤为重要,一是要严格按照《公司法》设置股权;二是对产权变更的资产要严格按照“资产评估条例”等现行法规进行评估。三是制止行政性“宽松政策”对国有资产折价“配送”的不规范做法。要发挥各级人大的宏观监督职能,发挥企业监事会、职代会的依法监督和民主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坚持合理调整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原则。产权制度改革是国有经济实施战略性调整的一个重要切入点。面对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经济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在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中,围绕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要做到“四个突破”,推动“四大重组”:一是突破不同所有制之间资本整合的壁垒,推动营资本参与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二是突破产业内部整合的旧模式,推动国有资本向高效产业的流动重组;三是突破区域内的封闭整合,推动国有资本跨区域的优化重组;四是突破国内集团资本的互补性整合,推动国有资本与跨国集团合资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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