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探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参与公众的发展(2)
2017-08-06 05:26
导读:4 参与公众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且发展不平衡 首先,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并存。从表面上看,我国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发达完善,组织健全完备:工人
4 参与公众的组织化程度较低且发展不平衡
首先,正式组织和非正式组织并存。从表面上看,我国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渠道发达完善,组织健全完备:工人有工会、职工代表大会,妇女有妇女联合会,青年有共青团、青联、学生会,工商业从业者有工商联,消费者有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似乎除了农民没有相应的组织之外,其他社会群体都有相应的正式组织。但是,至少在现阶段,这些组织更多的只是动员性、执行性参与,在表达自己所代表群体的利益、参与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方面的功能还发挥得远远不够。正式组织的参与功能发挥不足,非正式组织同时大量存在。例如,农民集体上访时的组织就是典型的为表达群体利益的非正式的、临时性的组织。很大程度上,正是因为正式组织的参与功能发挥不够,才导致了非正式组织出现,并补充甚至代替正式组织发挥参与功能。
其次,无论正式组织还是非正式组织,在内部自我整合机制、程序,外部的政策参与程序、规则方面建设都还很不规范、很不健全。这一方面影响到组织的自治能力,另一方面影响参与的规范性和有序性,两者合成就直接影响公众参与的质量和效益。原子化的公众个体是不可能有序有效地参与到公共政策制定过程中来的;没有发达的社团参与就没有民主的公共政策制定,公众必须组织起来;公众的组织程度直接决定公众参与公共政策制定的层次。
公众参与的组织化程度不均衡。公众参与和影响公共政策制定,可以以个体的身份参与和影响,但更多也更需要组织起来整体地参与和表达。公众参与的组织程度直接影响到参与的秩序、成本和参与的质量。但在这个方面,公众内部也是高度不平衡的。代表强势集体的公众组织比较发达、活跃,而越是弱势群体其组织程度也越低,甚至只能依靠秉持社会正义、学术良心的学者专家的呼吁才能引起注意和重视,而难以自己发出自己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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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参与公众的参与需求旺盛但理性、能力不足
公众整体的参与需求上升,不同的参与需求汇集成为推动公众参与的社会潜流,但是与需求相对应的是参与能力和参与理性不足。从逻辑上说,需求是一回事,相应的能力和理性又是一回事,缺乏能力支持和理性导向的需求是令人担忧的;从经验上说,需求旺盛,而能力、理性不匹配必然导致参与的低劣无序。
首先是个体的理性和能力不足。傅达林指出,宪政意义上的公民必须具备以下四种意识要素:主体意识,权利意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