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会计发展与企业产权变化的关系(2)
2017-08-09 03:41
导读:在企业主制单一产权结构下,会计体现产权关系及保护产权主体利益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减少社会交易费用方面的作用也不明显,有时为了节省会
在企业主制单一产权结构下,会计体现产权关系及保护产权主体利益的作用尚未得到充分发挥,在减少社会交易费用方面的作用也不明显,有时为了节省会计核算费用,会计只需向业主作简单反映即可,甚至是可有可无的。
2.2 合伙制与会计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和企业规模的扩大,单靠一个业主已无法满足企业对资金的需要,于是出现了由企业主制向合伙制产权结构的过渡。所谓“合伙制”,就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合伙人共同投资并分享剩余、共同监督和管理企业。“由于合伙制需要在两个以上合伙人之间就共同履行监督职能并分享剩余等方面达成协议,所以会面临合同上的一定困难”(张军,1994)。例如合伙人之间会出现道德风险问题、萌生“偷懒”动机和出现“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
在该产权结构下,会计体现各产权主体关系,保护和协调各产权主体利益并进而减少交易费用的作用显得十分重要。合伙制产权结构要求会计将企业视为独立于各合伙人的经济实体,明确区分企业经济业务与合伙人家庭的经济活动和私人收支,从而“会计主体”概念得以确立,同时,随着合伙制的发展,短期的合伙已日渐减少,更多的企业都是以长期持续经营为目的,从而要求会计在每年年终而不是每次短期合伙终了来结算损益。因此“持续经营”和“会计分期”得以初步确立。并且,由于统一货币单位的出现,“货币计量”假设为会计实务所接受,因而大大推动了复式记账法的发展。
在这个阶段,一种体现业主(合伙人)产权意志、保护业主产权利益的“业主权益会计理论”得以确立。此时的合伙制会计亦十分重视利润在合伙人之间分配的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