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关联方交易的规范(1)(2)
2017-08-13 01:34
导读:我国国有控股股东的行为特征和模式分析 在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的主体。截至1999年年底,含有国有股成分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股东占绝
我国国有控股股东的行为特征和模式分析
在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是上市公司的主体。截至1999年年底,含有国有股成分的上市公司中,国有股股东占绝对控股地位的占42%以上,占相对控股地位的达27%以上,两者合计接近70%。国有控股股东较之一般股东在行为特征上的特殊性,具体反映在如下几个方面:(1)在行为目标方面,国有控股股东的行为目标具有公共性和企业性两个属性。所谓公共性是指国有股份直接或间接由政府部门持有,并处于政府有关部门的直接管理下,企业行为类似于政府行为,即具有公共部门的特性。企业性是指国有股份与一般股份一样,也存在追求盈利的目标。(2)在身份定位方面,国有股腔股股东具有委托人和代理人的双重人格。在 目前 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下,国有控股股东作为国有股份的直接持有人,对授权的政府来说是代理人,但对控股的企业来说则是委托人,委托控股企业的管理层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概括起来,我国国有控股股东的性质一方面与国有股股东股份经济的性质相关,另一方面也具有很强的行政机构特征,比较容易受到政府的干预和影响。共4页: 1 [2] [3] [4] 下一页 论文出处(作者):孟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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