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经济时代供应链企业间的委托代理问题(2)
2017-08-17 01:34
导读:供应链企业间的供应商和采购商由于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也就存在着委托代理问题。供应链上的企业虽然是以最终用户的满意为目标,协同组织生产。但
供应链企业间的供应商和采购商由于所拥有的信息不对称,也就存在着委托代理问题。供应链上的企业虽然是以最终用户的满意为目标,协同组织生产。但是与纵向一体化不同,供应链上的企业都是独立的法人实体,因而具有自利性的法人必然会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向企业的投资者负责(其实这中间也存在着一定程度上的代理问题,在此不再深究)。企业有自己独立的经济利益,为了获得更有利的竞争地位,供应链上企业的行为也可能会损害其它企业的利益。根据波特(Porter)的竞争战略理论,企业与其供应商和采购商存在着竞争关系,为了在谈判中获得优势,企业往往会保留私有信息,如原料或产品的成本、产品质量、企业的生产能力等。因此,供应链企业问的信息不对称就引发出了委托代理问题。根据张维迎的有关理论,我们可以从供应商一采购商的供求关系出发,将委托代理问题可以分为两类:由于事前信息不对称起的逆向选择问题(AdverseSelection)和由于事后隐藏行动或信息的道德风险问题(MoralHazard),我们在后面将祥细论述这两种形式的委托代理问题。
2.供应链企业问委托代理问题的特征
供应链企业存在着由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委托代理问题,但是由于供应链的一些特有的性质,供应链企业间的委托代理问题具有以下的特征:
(1)供应链的企业间是一种“合作竞争”的关系。供应链的本质强调处于供应链上的企业间的合作,强调企业集中资源发展其核心业务和核心竞争力,而对非核心业务则往往通过外包等与其它企业以协作的形式来完成。供应链的思想与传统企业模式的根本不同之处在于,它改变了对供应链上的其它企业的看法,供应链企业不再把它们看作是竞争对手而是当作合作伙伴,为实现最终顾客满意的目标而进行协同生产,生产活动按整个供应链实行优化而不是像过去那样仅仅考虑本企业的利益。供应链企业间虽然强调合作,但是利益冲突也是存在的,企业之间为分配合作带来的利益会展开竞争。因此说,供应链企业的基础和目标是合作,但是它们由于利益主体的不同也存在竞争。研究供应链企业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就是希望在通过分析其代理理论基础上,通过企业间的制度安排和设计实现利益分享和风险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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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链企业间的委托代理问题是多阶段动态模型。从上面的分析我们看出,供应链企业问的合作强调建立一种持久稳定的关系,这与传统的委托代理模型有所不同。例如:在一般的商品交换市场上,买卖双方之间就构成一种传统意义上的委托代理关系,一般而言,卖者对商品的信息掌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