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企业集团管理现状及对策(2)
2017-08-24 01:57
导读:3.企业集团治理有待改进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在全国2 692家企业集团中,有20%的企业集团母公司没有进行公司化改制。改制后的母公司,还有一成
3.企业集团治理有待改进
(1)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在全国2 692家企业集团中,有20%的企业集团母公司没有进行公司化改制。改制后的母公司,还有一成没有成立股东会(不包括国有独资公司),近两成没有成立监事会,总经理由上级行政部门任命的占1 /337。一些企业集团虽然形式上建立了董事会和监事会,但董事会成员与经理层人员高度重合,使董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大多数又是内设的,无法形成决策、执行、监督三者之间的有效制衡。
(2)考核体系不规范。大多数企业集团目前基本上是在下达任务指标的基础上,孤立地考核个别量化指标,缺乏系统性的考核
评价指标。再加上受企业会计信息失真和各种外部经营环境变化的影响,导致得出的考核结果带有一定的片面性,并不能客观反映企业真实情况。
(3)经营者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经营者资本、技术、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措施不具体,方式不固定,作用不明显,责任追究也不落实,经营者责权利不统一。
三、完善我国企业集团管理的对策
1.从企业集团自身来讲,练好内功,加强公司治理
(1)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大力推行股份制改革,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规范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理者。明确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者的责权利,逐步形成企业集团内部有效制衡、协调运转的公司治理结构。
(2)正确选择组织结构,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如涉足产品种类多、规模大的企业集团,母公司可考虑采用事业部制;业务完全相关的、适合采用控股公司结构的,可采用控股公司形式。但无论采用哪种形式,都应该将企业集团组织结构的层次限制在2-y3层以内,实行扁平化管理。同时大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探化内部劳动、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实现人员能进能出、经营者能上能下、收人能增能减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