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会计准则中商誉减值存在的问题(2)
2014-05-11 01:40
导读:(四)现行商誉减值测试方法不合理。 1、把商誉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合中的做法不可行。商誉是一种不可辨认的长期资产,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所
(四)现行商誉减值测试方法不合理。
1、把商誉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合中的做法不可行。商誉是一种不可辨认的长期资产,不能独立产生现金流量,所以要将减值测试分摊至资产组或资产组合。
但从商誉的性质看,它是与整个的资产息息相关的,不能单独存在,如果整体资产合起来是一种现金流量,则要先把商誉在这些资产上分摊,再对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这样工作量相当大。
2、不符合相关性和重要性原则。我国采用一步法进行测试,要先经过分摊、测试资产组价值等步骤,测试出商誉的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进行比较,出商誉减值损失,这样计算出的可收回金额,企业的价值和实际价值的差距很大,不利于决策者进行决策,降低了信息的相关性。商誉对企业来说相当重要,在企业资产中占的比例也相当大,所以应当对商誉减值设置单独的测试方法,而我国商誉减值测试适用于其他资产减值测试,这与会计信息的重要性原则不符。
三、完善建议。
(一)采用特殊减值测试为主,定期减值测试为辅。由于商誉不存在活跃市场,其价值变化受市场价格的波动影响较小,其减值的发生多是受其构成要素的变化影响。而这些不利事件的发生是偶然的,是企业经营出现特殊情况时发生的,不存在时间上的连续性。与此相适应,出于成本效益原则考虑,减值测试应与特殊事件的发生相协调进行,即采用特定测试。但出于会计管理控制的需要,除了进行特定测试外,还应进行定期的常规测试,以更准确地反映商誉的价值。对于定期测试,笔者建议具体时间的规定不应超过5年。
(二)针对资产组选择中存在的问题的对应措施。
1、提高人员素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和进行减值迹象判断以及可收回金额的确定,要求会计人员要有很强的职业判断能力。为此,要完善我国的会计继续制度,加强对会计人员的
培训和指导。同时,对会计教学进行细致改革,培养大批国际水平的会计人才,提高他们的会计业务操作能力和判断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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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应采用分布单元上进行减值测试。(1)分部报告单元比资产组高一个层次,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具有可操作性;(2)在分部报告单元上进行商誉减值测试,长期现金流量的确定容易操作。分部报告准则已经确定了收入、成本和费用的范围,所以对于现金流量的预测较之于资产组来说要容易一些,并且具有更高的可靠性。可以考虑在我国会计准则委员会下设立临时应急指导小组,在一定的时间内(一年或者两年内)对新准则的应用给予具体的指导,其中包括合并商誉减值测试中的一些关键问题。
(三)解决测试中计量基础中的问题。
1、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我国要对商誉进行减值采用公允价值的话,就要完善我国的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我国信息市场和价格市场还不够完善、透明,商誉的公允价值所需要的内部信息不够完善,从而使商誉减值缺乏良好的减值测试基础。所以,要进一步健全我国的证券市场、市场、生产资料市场,并统一提供公正合理的各种资产信息和价格信息,是公允价值的计量有较为客观的依据,同时也增强其可操作性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
2、规范会计准则计量基础的规定。会计准则中应明确规定商誉计量基础中要减去评估费用或都不减去,这样对测试中关于这方面的分歧就可以避免了。这样商誉减值测试在企业之间就有了统一的基础,解决了可比性这一会计要求。
(四)解决商誉减值测试方法中的问题。
1、增加资产减值的可操作性。在商誉减值测试前,应明确划分相关资产组的范围,以明确商誉价值对那些资产可以分摊,增加减值测试的可操作性。
2、采用两步法进行减值测试。采用“两步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先要测试报告单元的公允价值,并据此计算出商誉的公允价值,然后再将商誉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进行比较以确定商誉的减值损失,这样计算出商誉的公允价值,有利于缩小企业会计价值与实际价值的差距,便于决策者利用该信息进行决策,从而提高信息的相关性;另一方面商誉与内涵广泛的报告单元直接联系,涉及到的商誉金额往往比较大,基于重要性原则的考虑,采取不同于其他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两步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