刍议股权资本计息问题(2)
2014-06-14 01:03
导读:1、利息是新购建的厂房设备成本的组成部分。这些利息包括自建厂房设备在建设期间所用资金的利息费用,以及外购厂房设备预付资金或工程进度款的利
1、利息是新购建的厂房设备成本的组成部分。这些利息包括自建厂房设备在建设期间所用资金的利息费用,以及外购厂房设备预付资金或工程进度款的利息费用,而并非仅仅是负债的利息。
2、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资金利息费用是生产成本的组成部分,应按照与厂房设备折旧分摊相同的方式计入产品的成本之中。
3、当资产被持有作存货储存相当长的时间时,那么就有利息费用发生,并应计入存货的成本中。本文所用“存货”一词是作广义理解的,包括工程项目、矿产储备、森林、苗圃以及原材料、在产品和产成品及其他类似的资产。
4、与以上几点不符,不能资本化的利息费用则如同其他不能资本化的间接成本一样,就是该期间的费用,进损益表而不进资产负债表。フ庋,存货项目所报告的金额会比现行实务中报告的要大,因为它包含了利息因素。(钽他不会特别地大,因为成本与市价孰低法会将存货的报告金额限于可变现价值之下。)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帐户所含利息金额将不仅仅限于债务利息总额。(在现行观念下,这一限制是必须的,因为当没有明确确认股本利息时,资本化的利息费用超过债务利息的任何部分最终都将体现为一项收益。但没有哪一个主体可以通过处置自身来赚取收益。)
(五)修订后的资产负债表
若依循以上所倡议的变革,则资产负债表的每一项目都将提供有意义的信息。资产包括:1、货币性资产:货币及对特定金额货币的索取权。金额是这些索取权的帖现值。2、未损耗的成本:将在未来期间使用的非货币性资产;金额是尚未借记费用的那部分资产成本。3、投资:对其他主体的投资。金额是初始投资额加上各该项投资上未支付的债务利息或股本利息。本栏项目反映主体的资金来源1负债:由除股权投资者之外的外部人提供这些外部人包括:1)贷款人(所提供的金额直接加上未支付的债务利息。2)供应商(应付帐款,应付票据等)3)雇员(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等)4)政府(应付税金,递延所得税等)2股东权益び晒扇ㄍ蹲收咛峁┑淖式穑ㄍ蹲式鸲罴由衔粗Ц兜墓杀纠息。)3主体权益:主体通过自身努力而获得的资金。金额是截止于2000年12月31日收入与费用之间的累计差额。右边的项目表示各来源提供的资金额。负债主要是债权人提供的,但政府及其他非业主团体也提供。股东权益代表股权投资者所提供的资金,包括直接的(作为缴入资本)和间接的(作为股本利息尚未以股利形式支付的部分)两部分。负债与股东权益一起代表了外部人提供的资金。而主体权益这一新的部分则代表主体通过自身活动所创造的资金。资产负债表左边的项目反映的是资产负债表日各类资金的存在形式。笔者认为,这也就是现行实务中报告为资产的金额所真正代表的东西。有些人认为,这些变革的最终影响无非是将现在所称的留存收益分作两部分。这一看法并不正确。事实上这一变革将影响净收益的金额和许多资产的金额。而且,股东权益与主体权益的总和也并不对应于现在的股东权益,这两类项目中也没有什么项目可加总起来等于留存盈余。利息的资本化还将会确认一些现行实务中不予承认的经济现实。持有贮存很长时间的商品的确会发生附加成本,如同持有生长中的森林,矿产储备或类似资产一样。这些真正的成本并不能被马上确认。某些公司如石油公司的利润看上去出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