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会计在测定纳税人营业额的应用(3)
2014-09-05 01:40
导读:3.“本、量、利”分析测定营业额的优点及其局限性 对商业及服务业来说,由于经营者每月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大体一致,汗液的毛利率也容易确定,
3.“本、量、利”分析测定营业额的优点及其局限性
对商业及服务业来说,由于经营者每月的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大体一致,汗液的毛利率也容易确定,因而,“本、量、利”分析比较适宜测定商业及服务业的营业额;但对于以电力作为动力的工业及加工业来说,由于每月各项销售费用和管理费用起伏较大,忽高忽低,若以“本、量、利”分析测定营业额,每月测算的营业额与实际营业额相比,相差悬殊,因而,“本、量、利”分析法不适宜于测量从事工业及加工工业的个体、私营经济单位营业额。这也就是说,用“本、量、利”分析法测定个体、私营经济单位营业额在任何行业都是适用的。要确定其他行业从业的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的营业额还需要采取其他测定方法。
另外,需要加以强调的是,“本、量、利”分析法测定出的业主营业额,只是从理论上测定纳税人保本经营时最低的营业额,并不是纳税人实际营业额。要真正掌握业主的实际营业额还需要进行更加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
4.对实际工作的意义
以“本、量、利”分析测定的营业额,只是在无帐可查情况下,测定出的纳税人保本经营时应达到的营业额,只是作为计税依据的理论参考值,但这些无疑支对税收征管工作带来很大方便。税务机关会轻而易举根据测定的营业额,核实纳税人应纳税额,避免了因缺少合理计税依据,就税负高低问题,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经常发生的争议,密切了税企关系。用“本、量、利”分析测定的营业额,核实纳税人税款,既防止纳税人少报营业额,造成国家税款流失;又使纳税人感到税负公平合理,减少了税务机关征管工作量。用“本、量、利”分析理论测定纳税人营业额是税收征管工作中应提倡的一种核实税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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