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质量的思考(2)
2014-09-30 01:39
导读: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公司管理层的会计师事务所选择权进行制约。以往,企业具有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这种制度有助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能
另一个问题就是如何对公司管理层的会计师事务所选择权进行制约。以往,企业具有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这种制度有助于提高会计师事务所的竞争能力,但同时也给他们带来了巨大的压力,这种压力既来自竞争对手,又来自企业。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其独立性。所以对于企业在选择权上给予一定的限制已成为解决这个问题的一把钥匙。
从理论上来分析,由企业自身来选择适合自身特点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是无可厚非的。也是比较合理的。因此。仍保持由企业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同时,应加强证监会监管力度。具体的措施可分为两方面的内容:一是严格控制企业不正常的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有些企业在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满足他们的某些“要求”时,就随意更换。因此,证监会应要求企业说明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并允许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申诉,在证监会批准之后,企业方能更换。这样一来,就会大大削弱企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控制能力,避免出现对注册会计师的不合理要求。而且,通过会计师事务所的申诉很可能发现企业的某些不正规的做法。甚至很可能发现一些大案要案。二是定期强制企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一些企业可能找到了“适合自己”的会计师事务所,因而他们很乐意为了共同的“利益”在一起工作。这种情况如果持续下去,那么发生舞弊案的机率将大大增加。因此,证监会可以考虑在一定的时期内(不同类型的企业可以规定不同的时期)要求企业更换会计师事务所,从而避免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企业内部,股东应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