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法务会计发展的问题与对策(2)
2014-10-23 01:57
导读:(1)业务范围过窄,工作程序和方法缺乏规范化指导,经济损失确认和度量标准缺位。若参与的会计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会大大影响所获取
(1)业务范围过窄,工作程序和方法缺乏规范化指导,经济损失确认和度量标准缺位。若参与的会计人员不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就会大大影响所获取证据的针对性和对经济损失估计的准确性,不能适应知识经济时代司法实践发展的需求。
(2)现阶段我国尚处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初期,由此产生的有关制度的不完备,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法务会计的发展。如对于我国现已普遍开展的经济犯罪案件的审查,或者由检察院下设的经济庭进行有关的检查,或者由检查机关聘请国家审计人员协助调查,这显然使得调查形式及调查过程缺乏足够和应有的独立性,进而影响所收集证据的证明力。
(3)缺乏法务会计工作规范和执业准则。任何职业的工作结果要想获得外界人士的信任,必须要有一套完整、科学、权威的工作规范和执业标准。法务会计也需要制定相关准则,以明确其任务和职责,指导其工作,规范从业者的行为,保证工作质量。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法务会计行业规范,司法会计鉴定还缺少统一鉴定技术标准,往往在鉴定中简单参考审计准则和管理咨询服务准则。由于法务会计涉及会计、审计、法律等诸多方面,从长远来看单单参照审计准则和管理咨询准则不能起到规范法务会计行业的作用。
(4)法务会计是会计师事务所拓展业务的一个新的领域,但我国的注册会计师事业发展较晚,规模远不及国外的会计公司,随着国外公司的涌入,将加剧它们之间的竞争,加速优胜劣汰进度;加之许多理论工作者或专业人士对法务会计知之甚少,更谈不上研究有关其规范的工作程序与方法、执业规范与职业道德等。实践的发展离不开理论的指导,理论上的欠缺成为制约法务会计实务发展的“瓶颈”。
(科教范文网 fw.nseac.com编辑发布) 3 加强我国法务会计的研究和发展必要性
(1)资本市场的发展与壮大,使会计信息经济日益扩大资本市场,委托方、受托方与其他利益关联方的关系变得极为不确定。各方关系是否建立与解除,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会计信息所反映的内容,这使得会计信息的决策作用变得非常重要,一项小小的错误会计信息可能导致整个社会巨大的错误资金流向。一旦产生会计信息使用者认为不应出现的经济后果,或者编制会计信息与使用会计信息的双方对这种经济后果的严重程度产生不同看法时,必将带来法律上的冲突。不仅会计信息提供者的会计责任加重了,为会计信息提供增值服务的审计人员的责任也加重了。这为我国法务会计的发展提供了一定的市场环境,反过来,法务会计师的工作也会对规范市场秩序、减小这种经济后果性发挥积极作用。
(2)商业纠纷上升,对法务会计的需求日渐增加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成为调节个人与社会、秩序与自由、权威与服从三大矛盾的准则。法律地位的平等表明受托方与委托方具有对等的权利。当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发生冲突时,双方不再依据行政权力与级别,而更多地是依赖原先制定的“游戏规则”——法律条文来处理有关的争议。可以预见,投资者将会在法律诉讼中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从而改变以往主要由政府监管部门参与的状况。从最高人民法院对于证券市场虚假陈述民事侵权案件的前置程序的改变。也可以看出政府监管部门在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