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旧准则关于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处理(2)
2014-11-01 01:23
导读:而对于原准则中的低值易耗品则可以完全按新准则指南的规定进行核算。 2.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报刊订阅费 对于预付财产
而对于原准则中的低值易耗品则可以完全按新准则指南的规定进行核算。
2.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报刊订阅费
对于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的报刊费的处理,在会计实务界有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应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进行核算,但是其他应收款核算的是除存出保证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代位追偿款、应收分保账款、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长期应收款等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这与预付财产保险费、预付经营租赁固定资产租金和预付报刊订阅费的性质不同,因此笔者认,由于这三类费用支出均是企业按相应合同预付给服务提供方的款项,与购买商品、采购材料时预付账款的性质相同,因此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比较合理,同时为了与采购材料、购进商品所预付的款项区别开来,可以通过相应的明细账予以区分。
3.摊销期在一年(含一年)以内的待摊固定资产修理费用
新准则规定,对于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如不满足资本化条件应当直接计入当期费用。
4.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
对于一次购买印花税票和一次缴纳税额较多且需要分月摊销的税金的处理,新准则及指南均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根据哪一个期间受益,哪一个期间承担的原则,对于一次购买印花税票较多的可以通过“预付账款”科目核算,具体在每一受益期分摊时借记“管理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同时借记“应交税费”,贷记“预付账款”。
而对一次缴纳税额较多的税金新准则中并没有提到是否可以分月摊销,因此笔者认为也应按受益期限进行处理比较合理。
(转载自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 (二)原准则中具有预提性质的费用支出在新准则中的会计处理
1.短期借款的利息费用
新准则指南规定:企业借入的各种短期借款,借记“银行存款”科目,贷记本科目;归还借款做相反的会计分录。资产负债表日,应按计算确定的短期借款利息费用,借记“财务费用”、“利息支出”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利息”等科目。即对于短期借款的利息的预提是通过“应付利息”科目进行的。
2.预提的固定资产修理费用、预提的租金和保险费等
根据对待摊费用部分固定资产修理费用的分析可以得知,新准则及相关指南不再对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进行预提,而是在实际发生时根据支出能否资本化分别进行相应的处理。不能资本化的修理费用直接计入当期费用,可以资本化的计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
而对于当期应付未付的租金和保险费,由于其性质是应付的款项,但为了与购买商品和外购劳务所产生的应付款项区别,通过“其他应付款”科目进行处理比较恰当。即每期根据本期应承担的义务借记相关成本费用科目,贷记“其他应付款”科目。
三、总结
由于会计处理中一般遵循的原则是,准则或制度没有规定应该怎样处理交易或者事项,会计人员可以根参考类似的交易或事项进行相应的处理。因此,对新准则中具有待摊性质和预提性质的费用支出的分析,也仅是笔者在参考类似交易或事项的基础上进行的。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署法制司.《2001企业会计准则及指南》.北京:中国审计出版社,2001.8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2.
3.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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