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和方法(2)
2014-11-02 01:05
导读:(2)是否追溯的方法 会计差错更正按是否追溯到差错发生的当期或尽可能的早期,分为追溯重述法和未来适用法。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
(2)是否追溯的方法
会计差错更正按是否追溯到差错发生的当期或尽可能的早期,分为追溯重述法和未来适用法。追溯重述法,是指在发现前期差错时,视同该项前期差错从未发生过,从而对财务报表相关项目进行更正的方法。未来适用法,是指不追溯而视同当期差错一样更正。《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规定:企业应当采用追溯重述法更正重要的前期差错,但确定前期差错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除外;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的,可以从可追溯重述的最早期间开始调整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也应当一并调整,也可以采用未来适用法。追溯重述法与未来适用法相比,追溯重述法纠错针对性更强、更准确,但过程复杂,成本较大。
2.根据不同的差错类型选用不同的方法
为了正确使用差错更正方法,应先弄清差错的类型,然后对号入座。差错可按以下三个标准分类:一是差错的发现时间,可以分为当期即报告期内发现的差错和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即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会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现的差错;二是差错的所属期间,可以分为属于当期的差错和属于前期的差错;三是重要性,可以分为重要的会计差错和非重要的会计差错。重要的会计差错即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非重大会计差错,是指不足以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做出正确判断的会计差错。实务中对重要性的判断离不开具体的环境和会计职业判断,并且应从性质和金额两方面进行分析。一般来说,差错金额越大、性质越严重,则差错越重要。为了便于选定差错更正方法,对以上差错类型可进行这样的组合,(1)当期发现属于当期的差错;(2)当期发现属于前期非重要的差错;(3)当期发现属于前期重要的差错;(4)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现属于“当期”(报告期)的差错;(5)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现属于前期非重要的差错;(6)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发现属于前期重要的差错。凡是归属于当期的差错,无须区分重要性,因为报表尚未报出,只要及时调整,无论重要与否均不会影响报表使用人的决策(注意:“当期”即为报告期,“前期”则为前一报告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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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技术方法时,差错(1)对凭证更正无限制,其它差错只能用蓝字法,;是否采用追溯方法,差错(3)和(6)必须考虑,其它差错不用考虑。差错(3)和(6)还必须在附注中披露与前期差错更正有关的下列信息:前期差错的性质;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另外,不同的差错更正所采用的会计科目有别,差错(1)、(2)在会计科目方面无特别的要求,差错(3)、(4)、(5)、(6)涉及损益的事项,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核算;涉及利润分配调整事项,直接通过“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核算;不涉及损益以及利润分配的事项,调整相关科目。还值得说明的是,按《增值税日常稽查办法》规定,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检查查补(退)税款应设立“应交税金———增值税检查调整”专门账户核算,凡检查后应调减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增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凡检查后应调增账面进项税额或调减销项税额和进项税额转出的数额,作与上述相反分录;全部调账事项入账后,应结转出本账户的余额,并对该余额进行处理。
总之,会计差错更正有一套科学的规范方法,更正会计差错首先得识别和划分差错类型,然后根据差错类型及时对症下药,合理选取和运用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只有这样,才能维护和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才能为报表使用人决策提供更有价值的参考。当然会计差错更正的方法只是纠错的补救措施,加强日常核算管理和监督工作,预防控制和杜绝会计差错的发生才是纠错的根本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