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会计计量属性的变化对上市公司会计信息的(2)
2014-11-21 01:24
导读:(二)对债务重组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详细规定了可能产生损益的债务重组的四种情况:第一,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
(二)对债务重组的影响 新会计准则详细规定了可能产生损益的债务重组的四种情况:第一,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实际支付现金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第二,债务人以非现金资产清偿债务的,债务人应当将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转让的非现金资产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计入当期损益;第三,当债务转为资本,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有差额,也可产生损益;第四,修改其他债务条件,使得重组债务的前后入账价值之间存在差额,也可产生损益。 新债务重组准则改变了“一刀切”的规定,将原先因债权人让步而导致债务人被豁免或者少偿还的负债计入资本公积的做法,改为将债务重组收益计入营业外收入,对于实物抵债业务,引进公允价值作为计量属性,从而也可确认重组收益。如果抵债物资没有活跃的交易市场,可以通过评估确定其公允价值。如果重组双方是非关联方,双方的协商作价也可视为公允价值。按新规定,那些负债金额较高又有可能获得债务豁免的公司,可能会因此获得较高的收益水平。 上市公司可能因新会计准则关于债务重组的规定而获得巨额利润。对作为债务人的公司而言,新的债务重组准则意味着一旦债权人让步,公司获得的利益将直接计入当期利润。对沪深股市无力清偿债务的上市公司而言,一旦债务被全部或者部分豁免,可能大大提高其每股收益。在豁免上市公司债务上,国有(控股)银行会扮演什么角色值得关注。 债务重组收益不能作为利润、只能计入资本公积,是数年前财政部根据郑百文的个案而制定的。在2001年修订《债务重组》准则时,取消了公允价值的运用,把重组收益避开利润表,直接计入资产负债表的资本公积项目。避开公允价值的目的是有些上市公司通过公允价值来操纵利润。三联重组郑百文前,后者仅欠建设银行的债务就达22亿元,为了确保重组成功,建行豁免了郑百文14亿元,如果这14亿元全部作为利润的话,郑百文将由巨额亏损摇身一变成为盈利大户,这样的财务会计报告披露的会计信息将严重误导投资者。事实证明,原债务重组准则对遏制一些高负债公司利用债务重组蓄意包装利润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新规的实施在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的同时,如何从制度上消除上述弊端提出了新的课题。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三)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提出,在有确凿证据表明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能够持续可靠取得的情况下,可以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应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1.投资性房地产所在地有活跃的房地产交易市场;2.企业能够从房地产交易市场上取得同类或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及其他相关信息,从而对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做出合理的估计。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不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或进行摊销,应当以资产负债表日投资性房地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调整其账面价值,公允价值与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的计量模式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从成本模式转为公允价值模式,视为会计政策变更,已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不得从公允价值模式转为成本模式。
此前上市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都是计入固定资产,其市值变动并不计入损益,企业的财务会计报告不能反映物业升值的客观实际。在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的背景下,企业投资性房地产价值将有一个长期渐进攀升的过程,企业一旦采用公允价值法来计量其投资性房产,必将对当期利润和净资产产生重大影响,这意味着相关上市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溢价将在报表上得到充分体现。有理由认为,新会计准则的实行也会导致投资者以更为稳健和客观的估值标准来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这无疑构成制度性的长期利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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