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旧所得税会计的主要变化(2)
2015-01-22 02:57
导读:另外,新准则还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应税利润计算应交所得税; 同时,
另外,新准则还规定,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税法规定的计税基础,对税前会计利润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应税利润计算应交所得税; 同时, 按照本期会计利润和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为基础确认所得税费用;资产或负债的账面价值与税法计税基础的差异为暂时性差异,按照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在税率变动时,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调整。对于所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要求在每一个资产负债日,企业应当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企业未来期间不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税利润可供抵扣,应当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这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的要求。对于暂时性差异对未来所得税的影响金额,在发生的当期即可确认为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如果在转销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期间内,企业没有足够的应税所得,则意味着不能转销这项所得税资产。事实上,对由于可抵减暂时性差异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多情况下都需要依靠会计人员的职业判断,这种职业判断须有合理的证据说明预期未来的所得税利益将会实现,在暂时性的转销期间内,要有足够的应税利润可供抵扣。同时,对已经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在每一资产负债日重新估价,如果不符合确认标准,即预计未来的所得税利益不能实现的,应将预计不能实现的部分立即确认为本期所得税费用。新标准的这一规定,能够大大降低会计人员职业判断中过于乐观而使所得税会计信息可能给报表使用者带来一定的影响。
会计收益与应税收益形成差别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两点:(1)收入、费用确认时间上的差异。有些收入、费用按会计准则应该确认归入当期,而依税法则应予确认归于前期或者后期,这种差异完全是由于会计准则与税法规定之间的差异而导致的,在计算口径上并没有不同,因此随着企业经营的持续进行,这种差异将会逆转和消失。例如,税法中规定某些行业可以实行加速折旧法计提固定资产折旧,可财务报告中一般采用直线折旧法,这时两者所确认的各期折旧费用就不一致;(2)计算口径上的差异。有些收入在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为收入,而依据税法却不能确认为收入;有些支出在会计上按照会计准则确认为费用,而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