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非营利组织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2)
2015-02-28 01:14
导读:(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问题 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核算中,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支,这一核算基础虽能正确反映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但不
(二)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问题 非营利组织在日常业务核算中,大多采用收付实现制确认收支,这一核算基础虽能正确反映单位预算的执行情况,但不能为非营利组织内部管理提供有效的会计信息。目前,我国非营利组织的全面改革已经启动,按照国务院的有关设想,非营利组织“除教育单位和极少数需要由财政拨款的单位外,其他单位每年减少财政拨款1/3,争取三年基本达到自负盈亏”。可以预计,我国非营利组织在近三年内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市场观念、竞争观念做益观念等将全面进入非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核算基础也将由以考核预算收支为主的收付实现制会计基础,逐渐转向以考核经济效益为主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目前,非营利组织会计一般不实行成本核算,即使有少数单位实行成本核算,采用的也是“全部成本法”。随着非营利组织走向市场,许多经济专家及决策者都感到实行成本核算非常必要。如对一向不进行成本核算的高等学校,现已有越来越多的人认为它应该进行成本核算。因为教育经费投入是智力开发投资,学校的经费支出应是生产性的支出,而不是消费性的支出,所以学校应是一种特殊的生产部门,它的产品是人,是合格毕业生。为了提高学校的经济管理水平,增强其竞争能力,就有必要进行人才成本的核算。进行人才成本核算时应采用企业的“制造成本法”,根据发生的费用与受益对象的经济关系,将费用划分为直接费用(如学生基本费、教学人员费、教学业务费等)和间接费用(如折旧修缮费、教学管理费、教育培养服务费等)。直接费用直接计入成本核算对象,间接费用按照一定的标准分配计入成本核算对象,期间费用(如财务费用、学校管理费用等)直接列入当期支出。这种“制造成本法”应普遍用于非营利组织的成本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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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非营利组织的会计模式问题 在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管理体制下,我国的非营利组织会计采用的是按预算管理形式制定的会计模式。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这种旧的会计模式急需改进。借鉴国外的经验和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制定中的成功做法,应构建“两级准则层、三个准则群”的会计模式。所谓两级准则居,就是将整个非营利组织会计准则体系分为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个层次。其中,基本准则是各级非营利组织进行会计核算所共同遵守的基本规范,具体准则是非营利组织进行具体业务会计核算及报告揭示的具体操作规范。两个层次准则各有特点又相互联系,基本准则在整个会计准则体系中居统治地位,对具体准则起指导作用,具体准则要符合基本准则的要求。所谓三个准则群,就是将整个会计准则体系分为基本准则、通用业务准则、特殊行业和特殊业务准则三个群体。基本准则群包括:制定目的和适用范围,确定基本前提和基本会计假设,提出会计核算的一般要求,确认、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