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析企业资产减值会计新准则(2)
2015-03-10 01:44
导读:③使用期限的确定。准则要求企业管理层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期内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算或预测,要求不考虑未来可能发生、尚未作出的承诺事项(如重
③使用期限的确定。准则要求企业管理层对资产剩余使用寿命期内的未来现金流量进行预算或预测,要求不考虑未来可能发生、尚未作出的承诺事项(如重组事项、资产改良和筹资活动、所得税的现金流量),进行最佳估计。
(3)确认资产减值损失,需要将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进行比较。比较的方法有三种:单项比较法、类别比较法和总体比较法。其中单项比较法比较准确,但操作复杂;总体比较法操作简单,但不准确;类别比较法介于两者之间。我国新的会计准则一般要求按单项资产计提减值,但下列情况除外:
①对于数量繁多、单位价值较低的存货(含消耗性生物资产),可按类别计提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目的或用途、且难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可合并计提跌价准备。
②单项金额不大或单项金额重大但未发生损失的应收款项,可按期末余额总额或分别不同账龄计提减值损失。
③不能单独产生现金流量的长期资产,如煤矿建的铁路专运线、某个营业网点等,应按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确认减值损失。
3 资产减值的账务处理
(1)企业计提的资产减值损失只是预计金额,并未实际发生,会计上称为减值准备。根据我国新的会计准则,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所得税费用外,其余资产减值损失在利润表中单设“资产减值损失”项目反映,提示信息使用者关注企业资产质量及由此导致的相关风险,是重要性原则的体现。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持有期内不仅核算减值损失,还核算资产升值的利得,在利润表中专设“公允价值变动损益”项目反映(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持有目的并非赚取差价,公允价值的变动损益先计入资本公积),这种损益虽不产生现金流,但将其计入利润表符合国际惯例及全面收益报告的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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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我国新的资产减值准则规定已经确认的长期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但是其余资产的减值损失则允许转回。主要理由:一是发生减值的长期资产,其后价值回升的可能性一般很小;二是长期资产的期末可收回金额难以准确计量。新资产减值准则使得财务报表信息更加客观、真实,也能防止企业利用资产减值准备转回而迅速改善财务状况、操纵利润、粉饰其经营业绩。
资产减值会计的理论起点是“决策有用观”,其目的在于向现实的和潜在的投资者提供未来现金流入或流出等决策相关的信息,更注重信息的相关性,而不在于向所有者报告受托责任。由于现行的《企业会计制度》对企业计提减值准备的有关规定不够明确,企业具体会计政策的可选择性弹性较大;加上资产减值会计采用的是多种计量属性,减值准备的计提具有较大的职业判断的主观性,在目前我国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企业内控制度不健全的情况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有较大的利润调节空间,从而影响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因此,笔者认为,目前准则制定部门应谨慎确定企业的专业判断范围,适当限制企业对会计政策的选择权;证券监管部门应加大对企业会计选择权的监管力度,强制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