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与供给学派轻税思想的比较(2)
2015-03-20 01:22
导读:儒家与供给学派轻税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所不同的是,儒家维护的是地主阶级的利益,其中孔子所维护的是领主(领主封建地主)的利益
儒家与供给学派轻税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所不同的是,儒家维护的是地主阶级的利益,其中孔子所维护的是领主(领主封建地主)的利益,孟子和荀子维护的是封建地主的利益;而供给学派维护的却是资产阶级主要是国家垄断资产阶级的利益。
2.理论基础比较
儒家轻税的理论基础是“仁政”思想。它要求统治阶级要体贴百姓,爱民如子,尽量减轻人民疾苦,具体到税收上就是轻徭薄赋,不横征暴敛。供给学派的轻税理论基础与儒家有明显不同,它减税的直接理论基础就是拉弗曲线(见图)。该曲线表明,当税率增加时,税收收入也随之增加;当税率上升到禁区范围(阴影部分)内时,税收收入就会因削弱了经济主体的活动而减少。拉弗等人认为,美国等国的税率早已处在“禁区”之内,这正是引起这些国家生产率下降,供给不足的主要原因。因此,要摆脱这种局面,就必须实行减税,将政府税收降到“禁区”以外。
儒家的“仁政”思想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劳动人民的要求。在当时的条件下,提出这种思想是难能可贵的。拉弗曲线表达税率与税收收入的关系,简单明了,具有很强的说服力和指导意义。然而,儒家把轻税的希望寄托于统治阶级的施“仁政”上,这显然是一相情愿的;而拉弗曲线虽提出了高税率对经济供给方面的损害以及最优税率的选择等,但“拉弗曲线不仅在量上而且在质上也是值得怀疑的”(芬克《供给经济学:一个批判性评述》导言),因为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有一个政府的税率为零或100%,并且最优税率的选择更难乎其难,基本不可能找到这一点。两派基础理论的上述欠缺,也是导致其政策主张在实际执行中困难频出的根源所在。
3.政策主张比较
儒家的政策主张因其代表人物生活年代不同而有所不同,如孔子主张实行而且只能实行助法,孟子主张助法或彻法,而荀子则主张贡法。但主要的一点是,他们都反对横征暴敛,主张实行什一税,即按十分之一税率征收农业税,并且认为这是最为适中的“尧舜之道”,而“欲轻于尧舜之道者,大貉小貉也;欲重于尧舜之道者,大桀小桀也”(《孟子·告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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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学派的减税主张主要是削减大公司、大企业的公司所得税税率和富人的个人所得税税率,主要是边际税率的削减。他们认为:大公司和富人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主导力量,是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主要动力。因为他们是主要的储蓄者、投资者、生产者。供给学派中的一部分人主张实行补充性税收政策,即补充凯恩斯学派的需求管理政策,另一部分人则主张实行替代性税收政策,即用减税政策完全代替需求管理政策。
儒家主张实行什一税的固定比例税率有利于新兴地主阶级的发展,而供给学派削减边际税率有利于富人和大公司扩大投资和生产规模,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壮大自己的力量,从这一点上说,两派的意图不谋而合。但是,儒家不顾发展变化了的经济情况,不顾国家职能的扩大,要求税收相应增加这一事实,一味坚持什一税,实际上是没有很好地坚持什一税的原义,因而也就不可能好地坚持。供给学派削减富人和大公司的边际税率,企图以此推动经济发展(实际上也确实某种程度地达到了这一目的的要求),但它同时也具有很大的局限性和片面性,这表现在它过分注重了社会效率,而忽视了一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