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公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2)
2015-05-13 01:40
导读:为了正确评价和考核公路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当遵循以下“三统一”的基本原则,即:项目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相统一;项目直接经济效益与
为了正确评价和考核公路工程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当遵循以下“三统一”的基本原则,即:项目微观经济效益与宏观经济效益相统一;项目直接经济效益与间接经济效益相统一;项目近期经济效益与其长期经济效益相统一。
公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较之其他类型审计,主要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明显特点:
1、审计对象广泛。审计对象涉及面广,除直接审计建设单位、公路收费站等单位外,还间接审计或调查设计、施工、监理、供货等相关单位以及公路沿线的相关部门、单位的有关经济技术活动。
2、审计目的明确,具有很强的建设性。该项审计明确以提高公路工程项目的直接经济效益和间接经济效益,控制投资风险为重要目的。通过审计要促进和帮助公路项目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率和效果指标,以及工期、质量目标和其他约束性目标,充分发挥其建设性职能作用。
3、审计标准复杂。由于公路工程项目评价标准复杂,更增加了审计评价的难度。同时公路项目的间接经济效益存在量化难,获取数据难等问题。
4、审计方法全面。为了对公路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事前、事中和事后跟踪效益审计,需要形成一套有效结合的审计工作方法,并广泛运用多种现代审计技术方法。
5、审计风险较高。由于审计对象的广泛性,标准的复杂性,且效益审计目前总体上尚处于探索阶段,因此,这项工作具有较高的审计风险。
当前开展公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十分必要,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促进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保障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和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2、促进改进项目投资管理,提高建设和经营管理水平,控制决策失误及经营风险,保障建设的速度、质量和效果,实现预期的经济效益目标,增加公路工程项目价值。
3、促进项目沿线地区的经济快速发展、产业合理布局及交通网络建设,提高公路工程项目的社会综合效益。
4、促进反腐倡廉,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公路投资建设领域中的腐败行为。
二、公路工程项目经济效益审计的内容及重点
公路工程项目的全过程,可分为建设期间与运行期间两个阶段。公路项目的经济效益,可相应分为建设期效益与运行期效益两个方面;同时这两个方面又可分为直接效益与间接效益两块,其中直接效益是公路项目本身直接取得的经济效益,而间接效益则是公路项目通过投资、建设及运行所带动的社会经济效益。
(一)建设期间经济效益审计
第一,建设期直接经济效益审计
当前应当围绕下列主要内容及重点开展建设期直接效益审计:
1、投资立项决策的审计。投资立项决策正确是最大的效益、其失误是最大的损失。开展投资立项决策审计,应当注重审查投资立项决策内容是否按规定编制,并经过严格审批,决策程序是否科学;审查工程
可行性报告是否接近实际、切实可行,有无因交通流量的预测偏离实际,而直接导致投资回收期、净现值、贷款偿还能力等经济技术指标的不准确,或因收费费率的测算不准,而导致养护、大修和管理费用不足,直接影响贷款偿还期计算的不准确等;审查投资估算是否从技术、经济上选用最佳方案,是否既遵循节约原则,又综合考虑项目建设、运行期间的直接经济效益及投资建设所促进的间接效益;审查项目的投资规模是否脱离实际需要和筹集资金能力,是否存在过度超前、重复建设、铺张浪费等突出问题,以尽量避免投资决策失误特别是重大决策失误。
2、设计概(预)算的审计。设计概算是确定投资额的主要依据,是有效控制投资,获取经济效益的关键环节。应当注重审查初步设计方案和概算是否符合报经批复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估算规定的范围内,有无随意扩大规模、提高标准或借机搭车而抬高概算,或人为压低概算等问题;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要求编制,施工图预算是否控制在批准的设计概算之内,有无高估冒算、超设计概算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