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首页哲学论文经济论文法学论文教育论文文学论文历史论文理学论文工学论文医学论文管理论文艺术论文 |
3.现行会计信息系统难以应付反倾销调查。应诉国际反倾销关键是填答调查问卷,其主要内容是企业的总体情况和财务数据及成本信息。由于我国很多企业会计档案保管制度不健全,既没有会计档案管理机构,又没有指派专人管理,加上企业不熟悉国际贸易和反倾销的相关会计法规,对国际竞争对手的财务会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也缺乏了解,在企业遇到反倾销诉讼时,不能及时提供反倾销调查所需要的会计及相关方面的信息资料。
4.成本核算体系不够细化,成本核算范围与国际惯例不一致。我国企业目前在计量生产成本时,采用的是制造成本法,不考虑期间费用的分摊。而国际反倾销法中所认可的产品成本包括“生产成本”和“销售、管理和一般费用”两部分。也就是说,国际惯例摊入成本的费用除了生产成本外,还加入了每个产品所含的包装费、研发费、保险费和广告费等,成本核算相当详细,另外国际成本核算中还考虑容易被我国企业忽视的信用成本,知识成本,环境成本等,这些都造成了我国企业产品成本与国际反倾销法所认可的产品成本不一致。
5.企业存在不规范定价和无序竞争。我国企业素有“薄利多销”的传统,常采用低成本扩张策略,在国际上不是靠质量取胜,而是着眼于价格比拼,甚至有些企业为换取出口补贴和出口退税,无利也销售。行业管理不规范,缺少自我约束机制,对同一市场同行业往往蜂拥而上,加之缺乏协调,导致本国企业恶性竞争,互相杀价,破坏了公平竞争和公平贸易的准则,为国外提出反倾销提供了口实。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