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工资薪金所得与全年一次性奖金之间的纳税(2)
2015-06-06 01:19
导读:5.张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为4235元(2460 1775=4235元)。 通过对以上三种方案的分析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方案一采用的是将全年的奖金一次性发放,
5.张某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合计为4235元(2460 1775=4235元)。
通过对以上三种方案的分析和比较,我们可以发现:方案一采用的是将全年的奖金一次性发放,而方案二则采用的是将奖金部分分散至月度奖发放,但是他们最终的税负结果却是十分迥异,奖金的分散分配使得张某节约个人所得税税款1400元(5515-4115=1400),其主要原因是降低了工资薪金或者全年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边际税率),从而降低了其税负。但是奖金的分散并不必然伴随着税负的降低,随着奖金的进一步分散我们可以发现其税负开始加重,原因是因为奖金的转移分配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提高工资薪金类所得的适用税率(边际税率),方案三的税负比方案二的高就是由此原因造成的。于是就形成了一个税负最小化的拐点,而这个拐点就是我们所要寻找的,下面笔者就对这个拐点进行分析、归纳。
为了寻找综合税负最小化的拐点,我们可以为工资薪金、奖金之间进行分配以后所适用的税率及全年应纳的个人所得税构造一个函数组:
f(t1)=f(x-a,t)
f(t2)=f(y/12,t)
f(T)=×12 f(t2)y-b2
其中:x为当月工资薪金及奖金等应税所得总额,
a为税法规定的准予扣除限额,
y为年终一次性奖金的数额,
b1为工资薪金的适用税率所对应的速算扣除数,
b2为一次性奖金的适用税率所对应的速算扣除数,
f(t1)为工资薪金类所得对应的适用税率(边际税率),
f(t2)为年终一次性奖金所对应的适用税率(边际税率),
f(T)为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总额。
对f(T)求其最小值就得到税负最小化的拐点。由于x y(即全年的应税收入总额)的值为常数或者说是固定的(假设的一个条件),所以通过对该函数的计算分析我们可以发现f(T)的图象为几段曲线的组合,f(T)取得最小值时也就是税负最轻,从而达到纳税筹划的目的,这就是我们所要寻找的拐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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