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与管理会计(2)
2015-08-07 01:07
导读:3明确受派会计人员的权限职责。受派会计人员的权责根据制约原则规定为:(1)负责管理、指导基层营业机构的日常会计业务,明确基层营业机构会计人
3明确受派会计人员的权限职责。受派会计人员的权责根据制约原则规定为:(1)负责管理、指导基层营业机构的日常会计业务,明确基层营业机构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操作流程和岗位设置,对基层营业机构经办的各项业务把关、授权,督促落实岗位责任制。(2)负责重要业务会计操作的审批授权。(3)制止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制止和纠正无效的,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4)根据相互制衡原则,限制派出人员的业务范围。
4确定受派会计人员的考核办法。受派会计人员应定期向派出会计部门汇报工作,服从派出机构的统一领导和管理。年度终了,派出机构对各项会计工作任务的组织完成情况,各项会计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业务核算差错和稽核结果,防范风险和职工业务技能等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特点,商业银行推行会计委派制应遵循“任职资格考试→任职人员
培训→清理清查→委任委派→期间考察→期满考核”的运行程序,每1年(或2年)作为一个周期。
商业银行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意义主要是:
1可有效提高基层营业机构的核算质量,强化会计基础工作。由于明确了委派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监督地位,并被赋予一定的权利和承担相应责任,受派人员可充分发挥“监督、规范、指导、桥梁”的作用,严格把好基层网点会计核算关,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切实做好会计基础工作,同时也能为各行锻炼、培养一批会计管理人才。
2加强了会计核算的事前、事中管理,强化了会计工作的“第二道防线”作用,一定程度上防范和化解基层营业机构的经营风险。
3会计委派制的推行对营业网点员工激励作用显著。由于委派人员是面向系统内会计人员公开选拔、竞聘上岗,可使一批业务能力较高、责任心较强、遵守职业道德、拥有良好品质、工作作风及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脱颖而出;同时,受派人员可享受一定的待遇。这些举措将对基层人员产生触动,在基层营业机构营造一个“学业务、比先进”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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