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性滞存及其政策意义(2)
2015-09-18 01:00
导读:在经济学上,有一个著名的商品流通公式W——G——W(或商品——货币——商品),按这一公式,商品流通分为卖和买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在时间和空间
在经济学上,有一个著名的商品流通公式W——G——W(或商品——货币——商品),按这一公式,商品流通分为卖和买两个阶段,这两个阶段在时间和空间上是完全可以分开的。在一个国家一定时期内,如果有相当数量的人卖而不买、或卖而少买,大量货币在卖与买两个阶段之间,即在人们手里停留的时间过长,在其他因素不变时,就会出现商品总需求不足的现象。由于商品从卖到买,经历了一个复杂的货币收入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过程,货币可停留在家庭、企业、银行等参与收入分配和再分配的经济主体手中,这就是流动性滞存现象。笔者在2000年3月提出流动性滞存概念时,用的就是这种说明方法(见《金融理论与教学》杂志2000年第3期)。至於流动性滞存的原因,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分析资本主义再生产的周期性时,是用资本主义基本矛盾及其两个表现来说明的。凯恩斯是用其有名的“三个基本心理规律”、不确定性和收入分配差距过大来解释的。至於目前我国的流动性滞存,笔者认为,可用本文上一自然段的方式来解释。
消除由流动性滞存带来的通货紧缩,有治本与治标两种方法。治本法就是从造成此次流动性滞存及通货紧缩的根本原因出发,因势利导,建立和完善
社会保障制度,增强人们的经济安全感;健全法律体系,严格执法,加大经济生活的透明度,减少不确定性;运用财政税收手段改善收入分配,使之既无损于效率又不至于妨碍社会消费的增长;完善市场体系,活化市场主体,强化市场对优化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这种方法耗时较长,但可以把流动性滞存与通货紧缩发生的可能性与程度降至最低,对已发生的流动性滞存和通货紧缩也有满意的效果。
(科教范文网http://fw.NSEAC.com编辑发布) 治标法就是运用扩张的货币政策和财政政策来消除通货紧缩。由于通货紧缩常与流动性滞存相伴,所以,在通货紧缩时运用扩张的货币政策,会遇到以下问题:(1)通过“中央银行——商业银行——居民和企业”这一信贷渠道,难以迅速有效地增加货币供应量;(2)增加的货币供应量中,会有很大一部分滞存起来,只有一部分在当期购买商品和劳务;(3)由于消费者和企业信心不足,利率降低未必会使消费和投资增加。这些都使货币政策效果减弱。若此时运用扩张的财政政策,由政府向商业银行和居民发行国债,把滞存的货币量变为政府的国债收入,再通过政府支出,使之变为即期购买商品和劳务的货币量。同时,中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