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公司治理的角度论会计信息质量的进步(2)
2016-08-25 01:23
导读:2.外部治理机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除了依靠于内部治理的完善,还依靠一系列外部治理机制的建设,内外结合才可作出正确的经营决
2.外部治理机制与会计信息质量的关系。企业的生存发展除了依靠于内部治理的完善,还依靠一系列外部治理机制的建设,内外结合才可作出正确的经营决策。为此,企业外部治理机制包括:外部市场治理机制、外部政府治理机制、外部社会治理机制。外部市场治理机制是相机治理和接管收购的有机结合。所谓相机治理主要是通过控制权的争夺来改变既定利益格式,控制权把握在谁手中依靠对某一随机变量的可确信的熟悉;而接管收购则意味着第三方获得企业的控制权,原有的利益平衡格式被彻底打破。通常一个完整的相机治理的程序包括三个要素:相机治理的主体、信号以及相机治理程序。
二、 完善公司治理,进步会计信息质量
(一)我国公司治理存在的题目
1.股权结构题目。在我国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过程中,公司治理机制尚未完全形成,在这一时期国有企业的最大特点是国有股或国有法人股占尽大多数,政府作为国家股的股东,它所追求的是企业和社会
政治的稳定,而不是企业利益最大化。固然国有企业也吸收了不少非国有企业的股东,但由于这些非国有企业的股东所占股份少,他们的权益往往得不到保障,这样就形成了国有股“一股独大”。
2.资本结构题目。资本结构是指企业各种长期资金筹资来源的构成和比例关系。我国的银行不能够上市对股票进行买卖,而企业通过融资向银行贷款增加资本对企业实施经营权取得利润这种矛盾就使得我国企业的资产负债率较高,形成了恶性循环,为了企业的发展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是经营者的必然选择。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3.内部公司治理结构中的题目。(1)股东大会存在的题目。我国大多数国有公司拥有高度集中的股权,股东大会流于形式。一般各公司的章程都明确规定股东大会一年一次,遇重大题目必须临时召开。但在实际运作中,股东大会的参与者多是国有股及法人股的代表,个人股参与者极少。很多公司在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资格上对持股数目作出限定,少则几千股,多则几万股甚至几十万股,这样大量持有流通股的小股东就无权参与股东大会直接行使自己的控制权。股东大会不行使权力。(2)董事会存在的题目。在我国公司的董事会中存在着一股独大现象,董事会表决流于形式。一是股权代表多是国有股及法人股代表,很少有小股东代表。二是董事会的内外部董事构成比例不公道,多为内部董事构成,即使少数公司聘用外部董事,由于配套制度不健全和比例较低,也很难发挥应有的作用。董事会成员的任命,作为公司发起人的政府主管部分,借助在公司中的控股地位,往往把公司的董事会作为安排干部的场所。这些职员中大多数都不是内行的专家,他们很难担当起公司决策和治理的重任。(3)监事会存在的题目。在我国的公司中大多由政府机构指派,有的为董事会任命,只有少数才由股东大会选出,这样监事会存在监事身份不公道的现象,出任监事的大多数是公司内部职员,由于他们在行政关系上是董事长或总经理的下属职员,不可能履行监事应承担的职责;监事专业不对路,素质偏低。监事会成员中多数为政工干部,法律、财务、工程等方面的人才较少,这极大地阻碍了监事职权的行使,导致监事会的工作条件缺乏,监事难以开展监视工作,当然职权行使较少;监事会的监视意见不被重视。有的公司董事会、经理班子对监事会提的意见不是回避就是拖延,监事会形同虚设。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4.外部公司治理结构存在的题目。(1)国外公司一般以经理职员较高的薪水和股票期权等来激励经理职员努力工作。在我国国有企业的经理职员是由各级政府任命的,比照公务员治理办法进行治理,除少部分试点企业实行了经营者报酬和业绩挂钩外,大部分经营者的报酬还是由政府决定的,没有充分考虑经营者个人利益。经营者报酬偏低、形式单一,这样势必影响经营者主观能动性和工作积极性的发挥。造成了经理人对决策不负责任的态度,会对外报出虚假的会计信息。出现短期行为的可能性增大,不利于长期的激励。(2)会计职员素质题目。所有的会计信息都是经过会计职员流向社会的,会计主体——人的综合素质,是会计行为形成和发展的直接动因,因此,会计职员的知识素质、道德素质差异直接导致会计行为的差异,从而决定了会计信息的质量。从我国目前情况看,由于制度的转轨,会计职员的适应能力不强,传统观念尚未彻底消除,整体素质不高,这些都对会计信息质量带来严重影响。另一方面,会计职员的道德素质有待进步。(3)中介机构原因。目前,我国已初步建立了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履行监视职能的社会中介机构,但会计信息造假行为依然存在,究其原因:经济利益驱动,为了招揽顾客,不得不答应其不正当要求,出具不实财务报告;内部规定和外部监视机制比较薄弱,不能保证职业行为准则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