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内容、目标及原则(2)
2016-09-29 02:14
导读:三、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原则 (一)正当性原则 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有关制度为原则。必须遵循我国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有关法
三、会计电算化实施的原则 (一)正当性原则 企业实施会计电算化的各项工作,都必须以有关制度为原则。必须遵循我国的会计制度、财务制度及有关法律;必须遵循财政、财务部分会计电算化治理制度;还要遵循本企业的财务制度,以保证机构设置的正当性,岗位分工和职员职责的正当性,操纵使用的正当性,输进、输出及内部处理的正当性,输进数据的正当性及输出信息及格式的正当性。 (二)效益性原则 进步效益,是电算化的终极目的。进步经济效益,也要从两方面考虑,一是直接经济效益,即直接投进直接产出的效益;二是间接经济效益,即由于会计电算化而引起的化,产生的非直接经济效益。 效益性原则应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特别留意:1、在系统实施前,应从经济效益,技术气力,治理水平,各种约束条件进行全面,先进行整个系统的可行性分析,以确定是否具备条件进行会计电算化工作。2、可行性要围绕企业的终极经济效益开展。评价电算化系统的经济效益,要从会计电算化能否节约企业的活动资金占用量,能否正确、及时和全面地提供必须的信息,能否进步企业治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以及决策水同等方面着眼。3、在系统设计过程中,力求降低设计开发本钱,进步会计信息系统的质量。 (三)系统性原则 以包括整体观点,关联观点,观点,最优观点在内的系统观点来进行会计电算化实施工作。应留意以下两点:1、内部与外部相联系。会计部分作为企业治理的一个重要部分,与其他职能部分是密切联系的。因此,实施会计电算化时,应考虑包括各职能部分在内的企业整个治理工作的电算化工作,把会计信息系统作为企业治理信息系统中的一个子系统,既要分清各子系统的界面,又要留好各子系统之间的接口,并在数据结构设计上做到信息共享,减少数据冗余。2、局部目标与整体目标相结合。电算化会计信息系统仍可分很多子系统,实施会计电算化,不可能一次全部完成各子系统,必须分阶段进行。在进行分部子系统设计实施时,必须有全局的观点,确保整体系统的完美组合和高质量性。 (四)规范性原则 包括系统设计的规范性,治理制度的规范性,数据信息的规范性等。有了这些规范性的要求,可避免由于人的主观因素而造成系统实施的偏差,从而避免会计电算化工作失败的可能性。 (五)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是会计电算化系统能否实际使用的条件。系统可靠性的因素很多,主要包括:1、正确性。即输进数据及操纵的正确性,在易出现错误和失误的地方,建立尽可能完善的检错和纠错系统,进行重点防护,保证输进数据及操纵的正确性。2、安全性。要求有一套完善的治理制度和技术,防止系统被非法使用及非法改动,此外还应有系统破坏后的恢复功能等。3、易扩充性。即整个系统在运行周期内,由于环境条件的变化,从而要求系统随之进行改变的难易程度,易扩充性要求对系统的修改和扩充能够非常轻易地进行。 (六)易用性原则 易用性也就是易操纵性。会计信息系统的使用者是会计职员,因此系统必须尽可能地方便用户,具有友好的界面,正确简明的操纵提示,简单方便的操纵过程,并要求尽可能地使用会计术语,使会计职员一学即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