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新会计准则(3)
2016-12-31 01:25
导读:新准则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
新准则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规定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企业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满足一定条件的,可以确认为无形资产。这一规定的修改,对那些研发及创新能力强的公司影响是很大的,尤其是涉及信息技术产业的上市公司。
长期股权投资可能增加收益
企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采用权益法核算。
原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在投资时投资方应根据投资的初始成本和相应股权比例占被投资方所有者权益的份额,确认相应股权投资差额分别处理。当股权投资差额计算结果为正数时,形成借方差额,计入“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股权投资差额)”科目,分期摊销,减少每期的投资收益;股权投资差额小于零时,即出现贷方差额时,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投资准备”账户,增加投资当期的所有者权益。
对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应当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非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新准则第九条规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例:A公司以2000万元取得B公司30%的股权,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6000万元。如A公司能够对B公司施加重大影响,则A公司应进行的会计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万
贷:银行存款等 2000万
如投资时B公司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7000万元,则A公司应进行的处理为:
借:长期股权投资 2000万
贷:银行存款 2000万
借:长期股权投资 100万
贷:营业外收入 100万
新准则的实施,不排除在盛行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的股市,上市公司通过低价取得高价值的股权投资,从而达到操纵利润的目的。
符合商业实质是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关键
原准则对换入资产的入账原则是,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作为计价基础,不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不确认损益。涉及补价的非货币性交易中,收到补价一方仅以收到的补价确认相应的损益。
新准则第七号对换入资产的入账原则作了两方面的规定,分别区分按账面价值和公允价值计价。对公司最大的是按公允价值计价,同时准则也对公允价值计价作了严格的规定。
符合商业性质且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条件的非货币性交易以公允价值计价,入账的公允价值高于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之差确认收益,不符合条件的,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不管以何种基础计价,不核算收到补价所含收益或损失的确认,而是确认换出资产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直接计入损益。
新准则对采用公允价值计价的判断规定同时满足两个条件时:一是该交易具有商业性质;二是换入或换出资产至少两者之一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
不满足两个条件之一时,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计量。
因此,在新准则中是采用账面价值还是公允价值计价,对交易是否具有商业实质的判断是关键。
(科教作文网http://zw.nseAc.com)
若在按照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资产成本的情况下,发生补价的,应当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一)支付补价的,换入资产成本与换出资产账面价值加支付的补价、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之和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