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会计准则导向对我国的启示(2)
2017-05-02 01:09
导读:三、我国会计准则制定导向的选择 到为止,我国已制定了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十几项具体准则。具体会计准则还没有成为完整体系,概念框架的建立尚未
三、我国会计准则制定导向的选择 到为止,我国已制定了企业基本会计准则和十几项具体准则。具体会计准则还没有成为完整体系,概念框架的建立尚未完成,与日益复杂化的经济业务的迅速发展相比,会计准则的发展水平相对落后。我国必须加快会计具体准则制定的步伐,当务之急是要尽快建立完整的概念框架。从这一点出发,采用原则导向是正常的选择。因为直接制定规则导向会计准则在短时间内是难以完成的。但是,原则导向会计准则不利于协调我国现阶段经济生活中各方面的利益,因此必须在完成概念框架的基础上加快会计准则的规则化进程,实现原则导向向规则导向的过渡。其原因是:首先,由于我国目前会计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相对较低,远没有达到与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水平。而原则导向会计准则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从世界范围看,美国会计职业界的执业水平被公认为较高,但审计师仍强烈要求减少不确定性以减少与企业会计人员之间的分歧。这是造成目前美国准则的规则导向的一个重要因素。反观我国会计人员的素质,目前还处于一个较低水准。以注册会计师为例,由于人数远远满足不了经济发展的需要,注册会计师的门槛被降低了。如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的取得,不要求会计从业资格,仅仅合格便可,后续也没有达到应有的效果,因而就无法保证注册会计师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审计实务中出现分歧时,他们大多会被企业会计人员说服,难以准确中肯地发现问题。有些人认为,职业判断使用的增加将能更好地反映交易和事项的实质。但从实际操作角度来看,这只能是良好的愿望,为数众多的企业财务人员和审计师不可能像会计领域的专家那样,对会计问题把握得那么全面和理解得那么深刻。因此,我国若继续采用原则导向会计准则,在实际执行时将遇到越来越多的问题。 其次,目前我国越来越多的诉讼案件,客观上要求必须尽快细化会计准则,以便为确定审计师责任提供依据。社会公众发现在一些案件中很难清楚地确定企业会计人员的责任和审计师的责任。原则导向会计准则易于理解,但难以执行,虽然扩大了完全性却丧失了可比性。而规则导向会计准则减少了产生分歧的机会,为企业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提供了清晰的客观参照标准,一旦出现问题,比较容易分清责任。在原则导向下,注册会计师承担了很大的风险,却没有得到与此相应的收益,这种风险与收益的不对等,更容易造成会计准则失效。因此,我国现阶段必须制定具体化、明细化的会计准则,以便在诉讼案件中明确各方责任。 再次,规则导向会计准则同样要求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判断和道德操守。有人认为,规则导向更容易造成审计师机械地执行程序,并在一定程度上忽视经济交易的实质,从而在某些交易的处理上丧失基本的职业判断。这种说法看似有道理,实际上并不成立,因为丧失基本的会计、审计职业判断并不是以什么导向为前提的,而是由于缺乏职业道德和职业判断能力造成的,规避行为和职业判断弱化都是建立在丧失道德操守和职业判断力的前提下的。 总之,从经济活动日趋复杂化和会计实践的角度出发,并考虑到我国目前会计从业人员的现状,规则导向会计准则的实际效果要好于原则导向会计准则,它是协调会计信息相关各方利益的最佳选择。原则导向会计准则必然会逐步向规则导向会计准则过渡。
四、我国制定会计准则应注意的问题 1.会计准则不是“灭火器”,要具有前瞻性。毋庸置疑,规则导向会计准则具有时滞性和不完全性的缺陷。但是,只要会计准则制定机构能有适当的前瞻性并根据经济业务的发展及时进行修订,则时滞性和不完全性的问题会在一定程度上得到缓解。我国经济正处于向市场经济转轨时期,国际会计准则以及各国的会计准则都可以借鉴,对于目前我国缺少的有关经济业务的准则,可以引进,以便会计准则具有前瞻性,尽量减少实际经济活动中已经出现问题了却还没有相应的会计准则予以约束的现象。 2.不能忽视对会计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会计人员的素质高低仍然对会计信息质量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规则导向会计准则的有效性要求会计从业人员具有高水平的职业判断能力和道德操守,因此必须十分重视我国注册会计师队伍素质的
培训和提高,仅仅靠行业自律模式在美国已被证明不能解决审计师的职业判断能力和道德操守低下的问题。我国必须尽快改变目前缺乏注册会计师职业技能和道德操守的培训体系的状况。 3.要避免“准则超负荷”。虽然现在谈这个问题为时过早,但对会计准则制定机构来说,提前考虑这个问题是必要的。美国会计“花费过多”就是“准则超负荷”现象。“准则超负荷”会对会计实务、财务信息使用价值及管理决策产生不利的。交易费用过高还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恶意违背市场规则、管理当局蓄意舞弊。而报表使用者可能因为超量的信息而难以理解复杂的财务报表或其他披露资料。“准则超负荷”会导致会计准则的遵循成本大于可获得的收益。因此,在采用规则导向制定会计准则时,一定要遵循收益大于成本的原则。宜避繁就简,不要制定过于具体的会计准则,以使会计从业人员能跟上会计准则的发展,使会计准则得到有效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