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长期借款的利息(2)
2017-05-12 01:06
导读:1. 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了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即为该项借款的利率。如果该专门借款存在溢价或折价,则应确定该笔借款各期的资本化率。当采用实
1.为购建固定资产只借入了一笔专门借款,资本化率即为该项借款的利率。如果该专门借款存在溢价或折价,则应确定该笔借款各期的资本化率。当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溢价或折价时,该借款内含的实际利率即为各期的资本化率;当采用直线法摊销溢价或折价时,应按各期实际利息(名义利息加减溢折价摊销额)除以期初借款的账面价值。
2.为购建固定资产借人一笔以上的专门借款,则资本化率应为这些专门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在这些借款都没有溢价或折价的情况下,加权平均利率的计算公式为: 加权平均利率=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之和/专门借款本金的加权天数×100% 其中,专门借款本金的加权平均数是指各专门借款的本金余额在期间内的加权平均数,其计算应根据每笔专门借款的本金乘以该借款在当期实际占用的天数与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之比确定。计算公式为: 专门借款本金的加权平均数= ∑(每笔专门借款的本金×每笔专门借款实际占用的天数/会计期间涵盖的天数) 如果专门借款存在溢价或折价,则同样应当分别确定各期的实际利息,并按期初借款的账面价值作为本期借款本金计算。
[例2]某公司于2002年年初开始自行建造办公大楼。为此,于2002年1月3日向银行借人一笔专门借款5 000 000元,借款年利率为9%,期限为3年。
该办公大楼建造工程的有关支出如下: 200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