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会计准则下对我国会计监视的思考(2)
2017-05-23 01:22
导读:1.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视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对《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1.完善会计法规、制度,保证会计监视有法可依。进一步完善以《会计法》为中心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对《注册会计师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根据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切实有效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企业审计准则》,加***律法规的处罚、赔偿和执行力度,加快会计法律体系的建设步伐,使会计监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
2.要逐步建立健全包括企业、负责人、会计职员、注册会计师、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会计信用评价系统,通过制定会计信用评价规则,协调税务、审计等部分搜集整理会计信用信息,建立会计信用档案,加强信用轨迹跟踪,并开设会计信用网站,促进老实取信的职业道德建设。对于注册会计师,有必要在中国和各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设立职业道德监管机构,以保证监管的专业性和权威性;同时完善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制度,杜尽继续教育走形式的现象;采用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水平追踪制度,建立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信用档案,以保持注册会计师进步职业道德水平的外在驱动力。对于企业内部会计监视的主体——会计职员,可对实在行“职业化治理”,其任职资格的取得、考试、考核、后续教育等同一由中介组织负责,会计职员择业与单位用人双向选择,企业只需向负责会计职员治理的机构缴纳聘用费,不再支付其他任何用度,会计职员的工资、福利等由治理机构根据工作能力等支付,这样做使会计职员以相对独立的身份对企业实施有效、独立的会计监视,公正地维护各方面的利益,另外,由于存在一定的优越劣汰机制,又可以促进其业务素质的进步,更好地为所服务的单位提供真实有用的会计信息,还可防止企业负责人的违法行为。
(转载自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 ) 3.应进步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首先,财政部对会计师事务所要实行全方位的质量控制,用制度来保证执业质量。其次,会计师事务所需要结合工作认真制定全面质量控制的政策与程序,并采取措施保证实在施。第三,为保证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质量,防止客户风险转移,可要求客户要向事务所承诺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资料,否则,要承担相应的经济法律责任。
4.培养高素质的会计人才。由于会计职员出具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经济活动的整个过程,其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会计信息的输出结果,因此,加强对会计职员的监视治理,进步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是强化会计监视的根本要求。企业应多给会计职员提供学习新理论知识的机会,鼓励会计职员参加更高专业知识(新会计准则、硕士学历等)学习的时间和经济支持。
参考文献:
[1]结合新准则加强会计监管.中国证券报,2006.
[2]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新企业会计准则.新企业审计准则,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