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准则要点解析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2)
2017-08-04 01:26
导读:表1 会计方法选择情况表 具体方法 适用情况 方法选择原则 追溯调整法 会计政策变更 变更能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需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
表1 会计方法选择情况表
具体方法
适用情况
方法选择原则
追溯调整法
会计政策变更
变更能提供更可靠、更相关的会计信息
需累积影响数、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
未来适用法
会计政策变更
确定以前各期累积影响数不切实可行
会计估计变更
仅影响变更当期的,影响数在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影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前期差错更正
确定前期差错影响数不切实可行
追溯重述法
前期差错更正
发现前期差错
(三)信息披露方面的变化:
新准则对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及前期差错更正需披露的信息作了较详尽的要求,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1.会计政策变更披露:新准则增加了要披露“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等信息。
2.前期差错更正披露:新准则增加了要披露“前期差错的性质”、“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等信息。
表2 信息披露要求情况表
会计政策变更
会计估计变更
前期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性质、内容和原因。
(一)会计估计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一)前期差错的性质。
(二)当期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调整金额。
(二)会计估计变更对当期和未来期间的影响数。
(二)各个列报前期财务报表中受影响的项目名称和更正金额。
(三)无法进行追溯调整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开始应用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的时点、具体应用情况。
您可以访问中国科教评价网(www.NsEac.com)查看更多相关的文章。
(三)会计估计变更的影响数不能确定的,披露这一事实和原因。
(三)无法进行追溯重述的,说明该事实和原因以及对前期差错开始进行更正的时点、具体更正情况。
二、三种不同处理的区别:
1. 追溯调整法:
采用这种方法需会计政策变更累计数。会计政策变更累积影响数,是指按照变更后的会计政策对以前各期追溯计算的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应有金额与现有金额之间的差额。若按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计算出的留存收益大于按原会计政策计算出的留存收益,则累积影响数为正数;反之,则为负数。
①追溯调整法的处理步骤:
计算确定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调整列报前期最早期初留存收益和其他相关项目的期初余额和其他数据
附注说明
②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的计算
根据新的会计政策重新计算受影响的前期交易或事项;
计算两种会计政策下的差异;
计算差异的所得税影响金额;
确定以前各期的税后差异;
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积影响数。
[举例1]
如2003年1月1日起对存货计价采用后进先出法,由于新准则的颁布,需要改为加权平均法,假设该企业2005年1月1日变更会计政策,05年1月1日的存货账面余额为10万元,这是在后进先出法的基础上计算得出的。
如果采用追溯调整法,则假设该企业自2003年起就使用加权平均法计算存货成本,从而计算出累积影响数,并进行相应的帐务处理,确定期初留存收益数额以及调整后的存货余额,最后调整相关报表数据。
这样处理后,使得企业即使改变了存货核算方法,通过追溯调整,也使存货核算达到前后一致,使会计信息资料前后可比,满足会计信息可比的质量要求。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2.未来适用法:
采用这种方法不需计算会计政策变更的累计影响数,也不必调整变更当年年初的留存收益,只在变更当年采用新的会计政策。
新准则要求,对于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核算。如固定资产使用年限的改变;变更坏账计提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