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预算会计改革与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2)
2017-08-12 05:43
导读:(二)政府财务报告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各国政府在政府会计改革的实施范围上,主要表现为政府会计与政府预算是否协调推进,情况有三种:一是在
(二)政府财务报告的权责发生制会计基础 各国政府在政府会计改革的实施范围上,主要表现为政府会计与政府预算是否协调推进,情况有三种:一是在政府会计(政府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和政府预算上均采用权贵发生制,如新西兰、澳大利亚、英国等;二是在政府会计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在预算编制上部分项目采用权责发生制,如加拿大;三是在政府会计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在预算编制上仍采用收付实现制,如美国。法国等。总体来说,外国政府在选择权责发生制预算会计改革路径时,往往是先政府财务报告再政府预算。 与西方国家政府会计相比,我国预算会计体系的内容有较大的局限性。改革后的预算会计财务报告。除了要全面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当期预算资金的运动和结果以外,还要反映整个预算资金的连续过程及积累结果。考虑到我国的国情,我们可以在预算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中采用权责发生制,在政府预算编制上仍采用收付实现制。先从基层政府的财务报告开始,再扩展到每一级政府的财务报告,使财务信息更为全面、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和工作绩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