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技术的公司财务报告模式的规范与发(3)
2017-08-12 06:37
导读:四、网络财务信息安全和监管 在网站提供的信息中,人们最关注的就是网上报告信息质量的可靠性。目前大多数公司提供了审计报告的全文;也有少量公
四、网络财务信息安全和监管
在网站提供的信息中,人们最关注的就是网上报告信息质量的可靠性。目前大多数公司提供了审计报告的全文;也有少量公司仅说明财务报告经过审计,属无保留审计意见;还有公司未披露审计情况。而且在网站中,法定报告内容与其他自愿披露的界限、经过审计和未经审计的信息并无明确区分。在目前尚缺乏网上报告准则,管理者未能实施有效网上监控,信息提供者可能按照自己的意愿增减法定要求的内容,发布偏离会计规范的信息,甚至公布虚假信息,这些确实是误导使用者或者发生其他问题的原因所在。加上黑客的网络攻击,违法分子制作的“诱骗网页”等等问题,网上财务信息的可信度仍无保障,应用财务信息具有较大风险。
如何保证信息的可靠性?我认为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网页上能够明确区分财务报告信息与非财务信息、已审计财务信息和未审计财务信息的界限,保证使信息使用者能对所用信息的可靠程度作出基本判断,决定是否相信该信息。
(二)公司在网站上提供符合规定的审计信息或与相关权威站点的链接,以便必要时用户自行比较判断,并在网页醒目位置放置公司的保证声明,书面保证其公布信息的可靠性以及相应承担的责任。
(三)使用数字签名技术,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在网上为其报告提供已签名的数字证书,防止他人伪造或者公布虚假信息,事务所也有责任监督公司就已审财务报告而披露的信息,从而保证具有数字证书的财务信息的可靠性。
(四)企业建立完善的计算机系统内部控制制度,从软硬件管理和维护控制、组织机构和人员的管理和控制、系统环境和操作的管理和控制、文档资料的保护和控制、计算机病毒的预防和消除等各个方面建立一整套行之有效的制度,从制度上保证网络系统的安全运行。
(转载自http://zw.nseac.coM科教作文网) (五)完善计算机安全与犯罪的立法工作。计算机安全与犯罪立法,是防范网络财务报告会计信息失真的一个重要措施。通过计算机安全与犯罪立法,一方面可以使计算机会计系统安全措施法律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网络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可以为打击篡改、伪造以及盗窃网上信息的犯罪分子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清洁网络环境,维护良好的网络秩序。
(六)国家财政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应该明文规范网络财务报告的披露,并设立专门的机构监管网络财务信息的真实可靠性,对于违反规定的要加以处罚,情节严重造成巨大损失的还要依法制裁。采取举报机制,让公众监督公司的信息披露,使虚假信息无处遁形。
(七)确立电子数据的法律地位。从目前的会计电子化实务看,有关法规对企业要求将计算机记录的原始数据都要打印到纸张上并由责任人签字,可作为审计和其他法定需要的证据。但这种做法是计算机网络应用初期的暂时性措施,随着电子商务的不断普及,电子数据作为有效的会计证据和法律证据是必然的。从立法方面,国家有关部门应明确电子数据合法性,颁布相关法律法规。
五、网络财务报告模式的构想
信息对其使用者决策影响的有用性取决于两个方面,一是信息的时效性和相关性,二是使用者本身的信息处理分析能力。在网络时代,信息能够全面共享和快速流通,从某些方面来说缓解了第一个方面的问题,真正影响决策的瓶颈还是取决于使用者本身的能力,可事实上,绝大多数的信息需求者本身并不具有这么强的能力。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专业的事情应该由专家来为你完成,分工才能提高效率。如果信息使用者对公司提供的财务报告并不满意,而本身又并不具备足够强的专业能力,他们可以通过浏览其他资讯评估中介的网站,获得专业人士的分析结果,也可以向会计服务机构提出单独定制财务报告的要求。在不用花费太多资金的情况下及时地获得自己想要的信息。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发布)
前面提到,越来越多的人倾向于从咨询中介网站上获得企业的相关财务信息,基于这种发展趋势,我认为,随着会计服务、证券分析网站的蓬勃发展,XBRL技术的迅速推广,在可以预见的未来,一个建立在监管部门宏观监管下,公司网站和中介网站双向披露的基础上,以信息用户的需求为导向,以企业为信息源,以中介机构为信息加工者及维系三者的纽带,充分满足各层次信息使用者需求的“监管-需求报告模式”将成为主流的网络报告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