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东北试点结果看我国增值税改革(2)
2017-08-17 02:43
导读:由于我国增值税主要涉及到国民经济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业,我们可以以2001至2004年的采掘业、制造业、电煤水生产和供应业、批零贸易业中
由于我国增值税主要涉及到国民经济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中批发零售业,我们可以以2001至2004年的采掘业、制造业、电煤水生产和供应业、批零贸易业中4种相关行业的基本建设投资额、技术改造投资额、其他投资投资额,以及它们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额为参照(其中对4种相关行业按其生产或销售的产品类别分为32类),通过分行业的比较来考察各行业资本有机构以及对增值税转型的实际影响。经数据分析,我们看到了两个现象:一是自2001年来,各个行业的固定资产投资平均额均在上升之中,其中批发零售业的固定资产投资比重大幅上升,最高的食品和烟草批发业达到了76%,最低的能源原材料和机械材料批发业也达到了68%;二是固定资产的投资比例不再是按照从基础行业向下游行业逐渐降低的出现,下游行业中的食品加工、印刷、文化体育用品等行业的投资比例均达到73%以上。再结合各行业的销售额和法定税率,我们得出各行业增值税的平均税负:除大型设备制造业(含电梯、造船、建筑工程使用的机械)为5.35%、汽车整车制造业6.18%、碳酸饮料制造业6.20%、批发零售业7.62%、炼钢业8.01%、家用电器具制造业(含制冷、空调设备)8.06%、纺织
服装制造业9.14%外,其他均在10%至14.2%之间,最高的三个行业为中成药(14.16%)、生物生化制品制造业(13.75%)、火力发电业(13.71%);最低的三个行业为天然原油和天然气开采业(10.05%)、其他日用
化学产品制造业(10.09)、通讯传输设备制造业(10.71%)。由此,我们可以得到两点结论:一是,从某一段时间来考察,生产型增值税的税负与产业资本的有机构成并不完全是正相关。增值税税负具有不规则性,它受到行业周期、税负转嫁和具体税收制度规定的影响。比如,32个行业中税负最轻的是建筑工程使用的机械制造业(5.35%),主要由于其行业特点是组装业,一般是定单生产,其增值税税负更易转嫁给购买者;而税负最高的是中成药制造业(14.16%),除其资本构成外,与其税负转嫁受制于市场需求以及购进的部分原材料无进项税金抵扣有直接关联。二是,近年来,我国批发零售业和下游行业(包括:文教体育用品制造业、纺织业、食品加工业、印刷业及记录媒介的复制、塑料制品业,食品制造业等产业)增值税负担有逐渐增大的趋势,有些已超过了传统的工业行业。加重的原因主要来自于批发零售业正在改善销售系统以及下游企业进行的固定资产更新换代。因此,从减轻税负的需求出发,由于行业在不同阶段的税负是变化的,我国实施增值税转型试点不应是装备制造业、石油加工等行业,而应该含盖目前所有实施增值税的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