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定企业会计舞弊倾向的基本模式研究(2)
2017-08-19 06:43
导读:2.3 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股权结构 在公司治理结构所支配的各项利益关系中,最核心的是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若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完善,
2.3 公司的治理结构以及股权结构
在公司治理结构所支配的各项利益关系中,最核心的是公司经营者与所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若公司治理结构比较完善,则公司管理当局的会计舞弊倾向就会受到有效地遏止。但如果公司治理结构尚不完善,例如,由于缺乏来自资本市场和经理市场的竞争,从而使公司的外部治理结构不健全;由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乃至监事会不能有效地发挥作用,从而使得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形同虚设,则公司管理当局主动舞弊以及在公司控股股东的压力下被动舞弊的可能性较大,至于具体的舞弊倾向应结合其他因素综合分析。
公司的股权结构对企业会计舞弊倾向的影响是与其对公司治理结构的影响同时起作用的。在一个股权结构过度分散的公司里,公司的内部治理结构常常难以有效地发挥作用,此时,企业管理当局舞弊倾向存在的可能性较大。若公司的股权结构明显失衡,如出现“一股独大”的局面,则中小股东的权益往往得不到有效的保护,占控股地位的股东常常通过对公司管理当局施加压力以实现其对子公司财产的侵占。这种行为一般是通过非正常的关联交易来实现的,此种交易的会计舞弊形式是低估公司的资产以及高估公司的负债和费用。当然,随着上市征集投票权制度的推行,上述舞弊倾向将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抑制。
2.4 近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一般而言,若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良好,则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特别是非国有企业通过虚增费用、隐瞒收入的手法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相反,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欠佳,则可能有相当一部分企业尤其是上市公司倾向于高估资产和收入,低估负债和费用,以使粉饰其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从而达到误导债权人、公司现实及潜在的投资者以及证券市场的监管者的目的。此外,对于国有企业,若连续几年经营欠佳、财务状况恶化,则应特别关注该企业是否存在国有资产被大量盗用的情况,因为经营不佳与管理不善往往是互为因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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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企业的经营规模
由于企业集团中的各企业成员之间存在着某种共同的利益,因此,为了维护本集团的利益,它们极有可能协同起来进行舞弊。典型的舞弊形式是通过非公允的关联方交易,以达到操纵利润、转移资产甚至逃避纳税的目的。具体的舞弊倾向有:①向另一关联方转移资产和利润,或从另一关联方转出资产,典型情况下,对方企业常常是上市公司;②通过定价明显偏低的关联方交易,实施不正当竞争,从而损害其他企业的利益;③关联企业间若存在地区间或行业间税率差异,则非公允的关联方交易常常成为恶意避税甚至逃税的重要手段。具体做法是,从使用税率较低的企业高价购入原材料,或向税率较低的企业低价销售产品,从而将利润从税率较高的企业向税率较低的企业转移。
2.6 企业的内部控制
总体而言,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程度与该企业实施舞弊的可能性呈负相关。但值得关注的是,由于单位的内部控制是在企业管理当局的主导下实施的,是企业管理当局对本企业实施有效管理的重要工具,因此,内部控制制度对企业管理当局本身的约束力是相对有限的,它与管理当局的舞弊倾向之间的关系是不稳定的。也就是说,若被审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则审计人员应更多地关注其对员工舞弊倾向的。
2.7 影响特定企业或行业的、法规和政策
我国正处于主义初级阶段,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轨时期,为了鼓励或规范特定企业或行业的,我国制订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例如,为吸引外资,我国制定的涉外企业所得税法给予外资企业大量的税收优惠;为了规范上市公司的发展,我国公司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公司的首次股票发行、增发股票及配股,以及股票的上市等作了严格的规定,而重要的财务指标通常构成这些规定的核心。因此,为延长税收优惠期,为在国际间及国内不同税域间进行避税,以及为满足有关法律规定的栏栅指标等,这些特定企业常常实施会计舞弊,具体的舞弊倾向取决于相关法律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