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养老金会计核算的思考.(3)
2017-08-26 06:31
导读:五、信息列示和披露:养老金会计的基本要求 养老金会计信息是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未对养老金既定交存计划的列报提出要
五、信息列示和披露:养老金会计的基本要求
养老金会计信息是企业会计信息的重要组成部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未对养老金既定交存计划的列报提出要求,但《美国财务会计准则第132号——雇主对养老金和其他退休后福利的披露》规定,雇主应对本期既定缴存计划已确认的养老金成本的金额进行披露,披露应包括对本期内影响可比性的任何重大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的描述,例如雇主提取率的改变,企业合并或剥离股权。养老金既定提存计划不要求列报养老金会计信息,但要求对当期已确认的养老金成本数额进行披露。
我国的企业会计准则也未提及列报的问题,对养老金的披露未提出要求,但笔者认为,为使我们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可比性、更易被理解和更好地满足报表使用者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职工福利状况的要求,应在资产负债表中增加如下列报信息:“预付养老金”应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项目下列示,“应付养老金”应在资产负债表短期负债或长期负债项目下列示。此外,还应在损益表的附注中,对本期养老金计划已确认的成本金额进行表外披露。表外披露还应包括企业年金计划的详细说明、计量养老金费用的会计政策以及对本期内影响可比性的任何重大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的描述,例如雇主提取率的改变,企业合并或剥离股权。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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