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的思考(2)
2017-08-27 01:44
导读:理论上公允价值的确定, FASB第157号公告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的交易中,因某项资产将收到的价格或转让某项负债将支付的价格”
理论上公允价值的确定, FASB第157号公告将“公允价值”定义为“在计量日市场参与者的交易中,因某项资产将收到的价格或转让某项负债将支付的价格”,这个定义明确使用了“退出价格”(exit price)确定公允价值,而一般意义上购置资产支付的交易价格或承担负债收到的交易价格则是一种进入价格(entry price),很多情况下两者存在差异。《国际会计准则第39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ISA39)明确规定使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公允价值,通常是指已持有资产在市场中的出价、已承担负债在市场中的要价,其要求是与退出价格的内涵相一致。退出价格能够提供有关资产或负债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或流出的客观、以市场为基础的预期。
实务上公允价值的确定,根据美国SFAS157号准则、国际会计准则和我国会计准则对公允价值估值的相关规定,大多按优先顺序划分为三个层次:市价法、类似项目法和估价技术法。即存在活跃市场时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公允价值(市价法);不存在活跃市场时参考类似项目市场价格确定公允价值(类似项目法);不存在或只有很少的市场价格信息时,则采用估计技术对项目的公允价值做出估计(估价技术法)。
从上述国际有关公允价值会计的争论中可以看出,支持公允价值会计的一方显然认为会计核算项目的公允价值具有可靠依据或能够被合理估计,因此,采用公允价值计量能为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更相关有用的经济决策信息,可以达到防范、规避和化解金融风险的目的;反对的一方理由是公允价值计量的顺周期性和估值风险。顺周期性针对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产品,当市场高涨和低迷时,市场价格不能代表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即除非市场处于正常状态,市价法和类似项目法是无效的。估值风险针对缺乏活跃市场的项目,说明估价技术法一般也是无效的。因此,反对一方提出的公允价值计量的顺周期性和估值风险的实质就是认为会计核算项目的公允价值一般不具有可靠的依据,也不能被合理地估计。综上所述,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的焦点与实质是核算项目公允价值的确定问题。支持和反对公允价值计量的分歧的核心是会计核算项目的公允价值是否具有可靠依据或被合理估计。
内容来自www.nseac.com 三、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的启示
事不辩不明,国际公允价值会计论争给我们的启示主要有:
1.由于会计准则具有经济后果,即经济社会主体通过利用会计信息在他们之间进行财富的非公平转移而带来的社会后果,换言之,会计报告会影响管理者和其他人的决策,而不仅是反映这些决策的结果。会计作为市场经济下市场主体进行经济决策的一个重要信息来源,理应提供具有相关有用、及时可靠地经济信息。在资产价格随机波动的市场经济下,公允价值计量显然比历史成本计量能够提供更相关有用的会计信息,因此,公允价值会计不能废弃,只能坚持和完善。
2.市场价格并不一定是公允价值。公允价值要求市场交易主体是独立的、具有熟悉交易的广泛知识,并能够合法和有经济能力自愿地进行交易。当市场处于高涨和恐慌的非理性状态时,交易主体失去了理性,缺乏应有的知识,或被迫交易。因此,市场价格并不一定是公允价值。
3.合理确定核算项目公允价值是公允价值会计存在与发展的关键。政府应保证开放、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使市场交易尽量处于正常状态,为公允价值会计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应进一步提升和完善公允价值的估计技术,使市场处于非理性状态或项目缺乏活跃市场时,能够合理估计相关项目的公允价值。
参考文献:
[1]李红霞,公允价值计量问题的国际进展及其在中国应用的思考[J].《会计研究》,2008(10).
[2]徐 虹,林钟高,金融危机中的公允价值计量探讨[J],《财会通讯》(综合版),2009(2).
[3]刘翼鹏 李成文:金融工具会计中的公允价值计量研究——基于当前华尔街金融危机的新思考[J],《商业会计》,200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