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造假:主体、环境与心理分析(2)
2017-08-29 05:40
导读:三、造假的心理 会计造假心理是指造假行为人的内心活动以及对造假的态度、观点和看法。会计造假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因此会计造假活动的背后总有
三、造假的心理 会计造假心理是指造假行为人的内心活动以及对造假的态度、观点和看法。会计造假是一种有目的的行为,因此会计造假活动的背后总有一只看不见的手在指挥、操纵着,这就是会计造假的需求、意识和动机,即其心理。会计造假者的心理特点是:造假行为实施前就开始心理准备,并对造假活动进行了较充分的筹划、设计、选择、分析等思维活动。会计造假心理源于思维者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源于其对周围事物的认识,源于周围环境的和感应,源于其阅历和生活工作的积累,源于其对正直和良知的感悟。不同的造假主体在不同的环境、不同的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心理是不一样的,其常见的心理主要有: 1、逐利心理。经济利益是最为常见的造假动机,是造假者最强大的内在驱动力,造假者通过造假旨在得到直接的或间接的、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另外对利益的追逐和强烈的虚荣心也使造假者铤而走险,不顾后果。造假者的逐利心理突出地表现在他们对发财致富的渴望、对物质财富和富足生活的羡慕,对保官升官平步青云的企盼,对出人头地的向往。而当这一切不能通过正常渠道获得时,就不得不依靠做假账来改变与国家、企业与个人、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利益格局和分配关系,改变衡量其政绩的各项经济指标。 2、冒险心理。造假者知道要想通过造假捞到好处、并逃避来自各方的监督和检查是需要冒一定风险的,但这种冒险的心理逐步被致富后的快慰和蒙混过关后的侥幸所抚平。这种心理导致造假者胆大妄为,铤而走险,甚至达到登峰造极的地步。 3、机遇心理。会计造假者大多是利用职务之便,认为机不可失,时不再来,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因此当造假者等待许久的机会终于到来的时候,便私欲恶性膨胀,急不可耐,抓住一切可利用的机会和场合造假谋利。 4、攀比心理。会计造假者特别是策划者往往根据所见所闻,或者通过不合理的推理认为他人通过造假获得了多少利益,这种不正常心态,无形中诱发和刺激了思想意志薄弱者,使之私欲急剧膨胀,盲目追逐非法利益,在工作环境、福利待遇等方面盲目攀比,置国家、法规于不顾。 5、从众心理。造假者认为当今假账泛滥而被发现的机率很小,即使被查出,受到制裁的个人甚少,反而有不少造假者在政治上、经济上、名誉上得到了在正常情况下得不到的好处。于是产生了“法不责众”、“跟风无过”、“老实人吃亏”、“小干不如大干”的心理,这种从众心理所导致的行为,不是其他造假者的简单复制和添加,而是对其和提高,并在新情况下变本加厉地实践。 6、侥幸心理。造假者自认为手段高明,不会被发现;或是掌握了应付检查的,认为可以与检查人员周旋;或是了解到本单位涉案人员甚多,即使查出了自己的还可拉众人一齐下水,于是法不责众,不了了之;或是认为自己后台硬有关系网保护,查出问题来也是有惊无险。 7、抗拒心理。对待各方的监督检查不在乎,采取不配合、不合作的策略。不提供有关的事实证据,不说明有关的事实真相,甚至制造伪证、销毁证据,订立攻守同盟,企图瞒天过海、欺骗检查;或者明知不对也拒不承认;或是诬陷他人,推托责任。 8、“合理”心理。很多造假者认为,只要不将钱直接装进自己腰包,只要能得到群众的支持,只要把生产搞上去了,只要是集体决定的,这种造假就是“合理”的。特别是一些单位领导认为,自己为官一任就应该“造富”一方,就应该为职工谋福利,“国家是人民的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人民”。于是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于不顾,大肆造假且心安理得。 综上所述,主体、环境和心理是会计造假的三大要素,构成了会计造假活动的要件,会计造假主体平庸的素质及其扭曲的心理,随时可能萌生造假动机,该心理一旦迎逢适宜的气候,就会迅速开始造假的实践,于是假账就出现了。主体、心理和环境三元素的结合,会计造假就从潜在的可能转变为客观的现实——这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而且被无数事实证明的必然结果。因此,根治会计造假是一项
系统工程,必须多管齐下,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