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新会计基本准则若干重要问题的思考(4)
2017-08-31 03:06
导读:三、关于要素的定义 要素的定义有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两种。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原本是计量收益的两种不同。资产负债观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
三、关于要素的定义
要素的定义有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两种。资产负债观和收入费用观原本是计量收益的两种不同。资产负债观基于资产和负债的变动来计量收益,因此当资产的价值增加或是负债的价值减少时会产生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通过收入与费用的直接配比来计量企业收益,按照收入费用观,会计上通常是在产生收益后再计量资产的增加或是负债的减少。将之引用到准则制定中,资产负债观是指会计准则制订机构在制定会计准则时,首先定义并规范与交易和事项相关的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然后再根据资产和负债的变化确认收益;而收入费用观则要求在准则制定过程中,首先考虑与某类交易或事项相关的收入和费用的确认与计量。二者在具体会计处理中的一个显著差异就是对未实现损益的会计处理:按照资产负债观,企业的收益是当期净资产的净增长额(不包括业主投资或派给业主款造成的净资产变动),收益的确定不需要考虑实现问题;收入费用观则直接确认已实现的每笔收入和费用,进而根据配比原则确定收益。
与收入费用观相比而言,资产负债观更为注重交易和事项的实质,要求首先界定每笔交易或事项发生后对企业资产和负债变化的,确保了企业各时点上的资产和负债存量的真实准确,从源头上厘清该交易或事项对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产生的影响及后果,为确定某一期间流量概念的收入和费用提供了可靠的基础,最终采用一种财务报表使用者易于理解的方式在财务报告中反映这些交易或事项的结果,提供的收益总额信息相关性比较强。
新准则在定义要素时,对老准则采用的收入费用观作了彻底变革,改用资产负债观来定义要素。就资产而言,把资产定义为“未来利益”,使之成为所有会计要素的共同基础:收入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入;费用是未来经济利益的流出;负债是现在承担的未来经济利益牺牲的义务等。资产成为了企业获利的资源,利润也由资产而生,依附于资产。采用资产负债观以后,要素的本质揭示的更加清楚了。这是新准则的进步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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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就定义的范围来看,笔者认为还有待扩展,仍举资产为例。
人力资源是当今最重要的资产板块,忽略它传统会计核算体系已经无法再公允、客观的反映公司价值。那么,人力资源能否作为资产确认呢?对照通用的资产的定义,资产应具有以下特点:①资产是由过去形成的;②资产为企业拥有或控制;③资产能直接或间接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显然,人力资源是一项经济资源。当劳动者将劳动力投入企业运营时,企业与劳动者签订了有关合同,这说明在契约期内,企业拥有人力资源的使用权和处分权,也就拥有或控制了人力资源;其次,劳动者在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能够发挥他拥有的能力,为企业带来未来的经济利益。因此,人力资源应当确认为资产。然而,新准则对资产的定义仅考虑了“交易和事项”,对于人力资源这类的“情况”却没有交代。
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市场中的交易事项日益纷繁和复杂,已经出现许多未来的事项。交易的双方可能是先签好了一个不可更改的合同(契约),交易与事项却尚未发生,但从的角度上看,双方之间的风险与报酬已开始转移。根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已签订尚未履行的合同也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理应确认为资产。例如衍生工具,它是一种契约形式,签约双方只是享有某种权力和义务,并无实物交易发生,其立足点不在于“过去发生的交易或事项”,而是未来期间合约的履行情况。资产的本质是权益(权力和利益的合称)。过去(包括现在)在会计恒等式的影响下,资产被强调为一种可视化的使用价值,一种实实在在的物质利益,其实资产还有另一维度“权力”。从确认的角度看,“利益”维度是构成资产的基础,是确认的基础;而“权力”的作用在于使资产得以认定。这样看来,资产的两个维度:权力和利益,正好对应着确认的两个要素:认定和计量(陈国辉,2005)。可见,作为权力的衍生金融工具也应当确认为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