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与权益法的会计核算的关(2)
2017-09-04 06:13
导读:四、两者的计提基数不同 长期股权投资基数,(1)以已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数;(2)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
四、两者的计提基数不同
长期股权投资基数,(1)以已取得被投资单位股权后发生的净损益为基数;(2)对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则以被投资单位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为基数。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是针对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而言的,在期末时按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熟低的原则来计量,对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而可收回金额是依据核算日前后的相关信息确定的。相对而言,长期股权投资减值这种估算是事后的,客观一些,不同时间计提的减值准备金额具有不确定性。
五、两者的纳税不同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企业经营活动中实际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如果投资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单位适用的所得税税率的,除国家税收法规规定的定期减税、免税优惠以外,其取得的投资所得应按规定还原为税前收益后,并入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依法补缴企业所得税。
新《企业制度》在原有四项减值准备的基础上,按照谨慎性原则,结合国际惯例,又新增了包括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在内的四项减值准备。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早就明确规定:在应纳税所得额时,存货跌价准备、短期投资跌价准备、长期投资减值准备、风险准备基金(包括投资风险准备基金)以及国家税收法规规定可提取的准备金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准备金都不得扣除。这就表明无论企业采取什么样的资产减值准备政策,在税收法规上均不予承认,从而避免对所得税的冲击。尽管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与权益法的核算有着上述种种区别,但它们也不是孤立的,而是彼此联系,相互影响的。权益法下计算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大小会影响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计提数额的多少,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提取,也影响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的高低。
(科教作文网http://zw.ΝsΕAc.com发布)
另外,它们还反映了这样一种关系:“账面余额”减去"减值准备"等于"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这最后得出的"账面价值",可以理解为此时此刻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可收回金额。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也是"账面价值"的修正与补充,它们共同反映着长期股权投资的现时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