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谨慎性原则在或有事项中的应用(2)
2017-09-10 03:21
导读:对企业不符合确认条件的或有负债,不应进行确认,但应进行披露。披露原则是:对极小可能导致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一般不进行披露。但是对某些经
对企业不符合确认条件的或有负债,不应进行确认,但应进行披露。披露原则是:对极小可能导致利益流出企业的或有负债一般不进行披露。但是对某些经常发生或对企业的财务状况或经营成果有较大的或有负债,即使其导致经济利益流出的可能性极小,也应进行披露。包括已贴现的商业承兑汇票产生的或有负债、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或其他单位担保产生的或有负债等。披露的内容应包括或有负债产生的原因、或有负债预期产生的财务影响,获得补偿的可能性等内容。
(二)对或有资产的披露
1、对企业如果企业清偿因或有事项而预期收到的补偿。对该部分应确认为或有资产的数额,作为或有负债的减项,即以或有负债的金额减去预计的或有资产的净额列示,并不将该项或有资产列示到资产负债表中,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也仅仅以或有负债的净额列示,并不反映或有资产的形成情况。
2、对其它或有资产的披露。一般情况下,对或有资产不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但如果或有资产很可能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时,则应在报表附注中进行披露。披露的内容只包括或有资产产生的原因、预期对企业产生的财务影响等。在披露或有资产时,应特别谨慎,不能让报表使用者误认为所披露的或有资产肯定会实现。
具体情况可通过以下表格说明:
概率 或有事项 0--5% 5%--50% 50--95% 95%--100%
极小可能 有可能 很可能 基本确定
是否确认 或有资产 否 否 否 是
或有负债 否 否 是 是
是否披露 或有资产 否 否 是 是
或有负债 否(经常发生或重要事项也应披露) 是 是 是
三、对谨慎性原则使用的几点说明
(一)企业实行谨慎性原则并不意味着可以建立秘密储备。谨慎性原则是对性计价原则的修正。根据历史性计价原则,虽然可能会存在记账简单和可验证性等优点,但是随着通货膨胀会计的出现和交易等业务的出现,历史成本计价原则已不能完全满足会计信息相关性的需要,所以要求企业应当定期对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既是谨慎性原则的体现,又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需要。尤其是随着资产的“未来经济利益流入观”的导入,对资产已未来现金流入为计量基础的观念日益深入,贯彻谨慎性原则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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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谨慎性原则的导入必将引起会计核算观念的抉择。从传统的资产的成本计价模式到颇受争议的价值计价模式选择,会对会计信息的质量特性的选择产生影响。由于谨慎性原则的使用,使会计提供的信息与实际情况更加相符,更能反映出企业资产的价值。但是也因价值计价模式的主观性太强,且不符合实现原则,受到人们的质疑。同时也由于其可验证性较差,从而会引起会计人员的两难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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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企业会计准则---或有负债;
2、 全国注册会计师统一教材,2005;
3、 郭立田,中级财务会计,经济出版社,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