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反倾销中对会计的作用分析(2)
2017-09-17 03:16
导读:在反倾销应诉中要取得调查方的信任,如果得不到调查方的信任,那么即使企业的准备工作做的很好,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不能被采纳。建立清晰的会
在反倾销应诉中要取得调查方的信任,如果得不到调查方的信任,那么即使企业的准备工作做的很好,企业所提供的会计信息也不能被采纳。建立清晰的会计账簿体系,保证账簿与事实的一致与相符合,保证会计政策的一致性就很重要了。
2.2 遭遇反倾销指控和败诉与会计信息的关系
国际《反倾销协议》指出:“用倾销手段将一国产品以低于正常价值挤入另一国家贸易内,如因此对某一缔约国领土已建立的某项工业造成重大损害或产生重大威胁,或对某一国内工业的建立产生了严重阻碍时,这种倾销应当受到谴责。”不管在哪个国家或地区,确定某种进口产品为倾销产品,均需要满足三个要素:确实存在倾销;存在对国内进口产业的损害和认定倾销与损害之间的必然因果联系。只有三个因素都满足了,才能认定为倾销成立。而这三个关系的认定都需要会计信息的支持。会计信息贯穿于反倾销调查和反倾销应诉的全过程。会计信息首先是对倾销是否存在提出事实依据,接着对倾销幅度及损害幅度提出数量依据,最后对倾销仲裁提供征税依据。没有会计信息,反倾销就缺乏事实依据。
反倾销预防和应诉是一个系统的过程,需要企业的方方面面的支持。从国际反倾销的具体运作分析,会计是一个关键因素。很多企业由于不能提供有利的会计信息才在应诉中处于不利的位置。我国在反倾销应诉中由于缺少反倾销会计信息平台,在应诉中往往处于劣势。这也是我国企业赢得反倾销诉讼的最大障碍;另外企业对会计举证不熟悉也是企业应诉反倾销时的一个不足之处。没有全面的信息平台和数据库,企业不能及时的了解到同类产品在销售市场上销售情况的变化,及时对自身的销售策略进行调整,避免和回避受到倾销指控。只有知己知彼,除了规范自己的财务并详细记录产品的成本核算资料外,还要了解进口国的情况,掌握对方的相关证据,才能在反倾销中处于有利地位。 应诉反倾销需要会计举证,然而我们在会计资料的积累方面相当有限。我国企业对外国反倾销调查的拒绝应诉和应诉不力,直接导致了我国反倾销的败诉,问题的核心是应对反倾销的会计举证能力偏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