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企业所得税会计准则的几点看法(2)
2017-09-21 02:21
导读: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适用于对所有暂时性差异的处理,处理时应遵循以下步骤:(1)由资产负债表出发计算应税所得额;(2)确定各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
资产负债表债务法适用于对所有暂时性差异的处理,处理时应遵循以下步骤:(1)由资产负债表出发计算应税所得额;(2)确定各项资产或负债的计税基础;(3)分析、计算暂时性差异;(4)确认由于暂时性差异造成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总额;(5)将递延所得税负债总额减期初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得出相应的所得税费用或收益。
确认和计量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是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的关键所在。在此过程中,我们应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只要一项资产或负债的帐面金额的收回或清偿可能使未来税款支付额大于(小于)这种收回或清偿不产生纳税结果时的金额”,那么一般应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
(1)递延所得税负债。指根据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计算的未来期间应付的所得税金额。依前例一,设实际执行税率为30%,应税利润为10000元,则当企业预期通过使用该设备收回帐面金额时,存在递延所得税负债900元(3000 × 30%),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3900元;
贷:递延所得税负债900元
贷:应付所得税 3000(1000 × 30%)元。
(2)递延所得税资产。指根据以下各项计算的未来期间可收回的所得税金额:A.可抵扣暂时性差异;B.未使用纳税亏损向下期的结转;C.未使用纳税抵减向下期的结转。
依前例二、设实际执行税率30%,该预计负债税基为零,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为5000元,在以帐面金额清偿该负债时,企业减少其未来应税利润5000元,同时,相应地减少其未来所得税支出1500元 (5000 × 30%)。因此,若该企业能够在未来期间赚得足够的应税利润,以便从减少所得税支出额中获益,那么它应确认一项递延所得税资产1500元。设当年应税利润为10000元,则应作如下处理:
(科教论文网 Lw.nsEAc.com编辑整理) 借:所得税费用1500元
借:递延所得税资产1500元;
贷:应付所得税3000元(10000 × 30%)。
4 由应付税款法改为纳税影响会计法应做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方法由应付税款法更改为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应作为会计政策变更处理。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的要求,在首次执行日对资产、负债的帐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不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的所得税影响进行追溯调整,并将影响金额调整留存收益。按照计划,大多数中央企业预计将在2008年全面使用新的准则,由此势必将带动大量的中小企业也转向新的准则。考虑到许多企业需要披露前三年的财务状况,因此,企业应未雨绸缪,从现在开始,在每个报表日分析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并建立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台帐,跟踪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形成与摊销,使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计算所得税费用,以便减轻未来会计政策变更带来的巨大工作量。
5 当期亏损潜伏收益的处理
按照国际会计准则的规定,当期税前亏损不但可以向后分摊,而且可以向前分摊。但在应付税款法的前提下,我们只能在计算后期的应纳所得税时,有条件地弥补前期的亏损。使用债务法核算的一大优点就是可以准确核算税前亏损情况下各期的所得税费用。当期的亏损会带来以后期间所得税的减少,因此,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当期应确认所得税收益。但考虑到未来弥补该亏损的不确定性,因而会计人员应谨慎确认所得税收益。除非有确凿证明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弥补本年税前亏损的,会计人员不应确认该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为谨慎起见,会计人员应反复检查递延所得税资产,以确认其是否能在未来时间抵扣。对于未确认的税前亏损造成的所得税收益,会计人员应当在报表附注中予以披露。